|
"津雲"客戶端 |
|||
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簡介
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又名上海市心理諮詢中心,原名上海市精神病防治院,前身為普慈療養院,始建於1935年。2006年5月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正式成為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的附屬醫院。
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是上海市三級甲等精神衛生專科醫院,擔負著全市精神衛生的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康復、心理諮詢和對外學術交流等任務。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精神衛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衛生臨床質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諮詢培訓中心、上海市自願戒毒中心、國家精神藥物臨床試驗機構、WHO/上海精神衛生研究與培訓合作中心掛靠於本中心。
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的總部、研究所及心理諮詢部地處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600號);分部及戒毒中心地處上海市閔行區(滬閔路3210號)。全院共有職工1300餘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1000餘人,具有中級職稱者260餘人、高級職稱者100餘人;博士生導師8名、碩士生導師11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8位;目前具有全國二級以上學術團體或者省(市)級專業委員會的主委、副主委51位,專業雜志主編和副主編10位。設有核定床位1878張,目前實際開放床位1937張。
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臨床科室齊全,設有普通精神科、急重癥科、抑郁癥科、兒童青少年科、乾部保健/特需科、中西醫結合科、老年科、康復科、心身科、傳染科、自願戒毒科等臨床科室;該中心技術力量雄厚,擁有一批醫德高尚、技術精湛的專家、教授;具有解決精神科急、重、難病例的診治能力;提供優質的醫療、護理服務。目前作為上海市醫學重點學科有:上海市精神疾病臨床醫學中心、老年精神醫學、預防精神醫學。
位於零陵路604號的上海市心理諮詢中心主要為各類心理障礙患者以及在學習、工作、人際交往、婚姻戀愛等情況下所產生心理困擾的來詢者提供心理諮詢服務,同時開展多種心理治療,如認知治療、精神分析治療、行為治療、森田治療、家庭治療、催眠治療、兒童行為訓練治療、生物反饋治療等。諮詢中心還設有“上海市心理健康熱線(64383562)”,是上海市最早設立的熱線電話之一,為社會各階層心理危機求助者提供及時的心理援助。心理諮詢培訓中心為上海地區和外省市培訓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師,每年舉辦各類“醫學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學習班,深受各地同道的歡迎。
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所屬的上海市精神衛生研究所成立於1981年3月,設有藥理生化、遺傳、神經電生理、腦電影像、心理測量、臨床流行病學、兒少行為、中西醫結合、司法精神醫學、精神康復醫學等14個研究室,主要從事精神醫學的臨床應用研究。近十餘年來,榮獲國家級、衛生部、市科委、市衛生局科研成果獎共23項。
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作為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的附屬醫院,同時還是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同濟大學醫學院的教學醫院,是精神醫學教學和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培養基地。同時,中心受衛生部委托每年舉辦全國精神科醫師、護理進修班和研修班、繼續教育專題學習班,培養了大批精神科醫療、護理骨乾,分布於全國各地。精神衛生中心的心理學專業特色鮮明,實踐能力很強,勤思考研曾培養多位優秀學員高分考入上海交大。
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是WHO精神衛生研究培訓合作中心之一。與世界各國的精神醫學界進行著廣泛的聯系和學術交流,並且開展多項科研合作。
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自1981年以來,榮獲衛生部、上海市政府、上海市衛生局文明單位稱號。
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以嚴謹的醫療作風、優質的全面服務和精湛的專業技術贏得了國內外人士的一致好評。
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領導班子組成名單:
院 長:徐一峰
黨委書記:蔣 清
副院長: 宋立昇趙敏 黃繼忠
副書記: 謝 斌
聯系地址:
總院: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600號 郵編:200030
分院:上海市閔行區滬閔路3210號 郵編:201108
聯系電話:
總院:021-64387250,34289888
分院:021-64901737
傳真號碼:021-64387986
上海交通大學心理學考研最低復試分數線(2007~2011年)
年份 |
政治 |
英語 |
專業課 |
總分 |
2007 |
55 |
55 |
180 |
325 |
2008 |
55 |
60 |
200 |
360 |
2009 |
50 |
50 |
190 |
320 |
2010 |
55 |
50 |
190 |
320 |
2011 |
50 |
50 |
180 |
310 |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201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安排通知(2012年可作為參考)
一、招生復試組織管理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交大醫學院自主負責制定本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與錄取工作原則,全面負責學院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各院所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醫學院下達的招生規模和復試、錄取工作原則,結合自身有效生源情況,制訂切實可行具體復試方案,同時,對本單位研究生招生錄取過程實施全面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
二、復試時間和安排
1.復試日期:2011年3月16日?3月29日。
2.復試通知:具體時間、地點以及有關注意事項由各院所科教處以電話、短信或其他信息通知,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以根據本網“報考院所”欄內提供的電話、電郵等方式聯系,3月15日以後可諮詢自己是否具有復試資格。
3.報到要求:考生在接到招生附屬院所的復試通知後,還須在正式復試之前,攜帶本人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應持所在學校的學生證;同等學力者應持大專畢業證書及修過本科課程成績證明、外語成績或水平證明等等)、復試通知憑證、身份證、准考證(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生的考生還
報到地點:上海市重慶南路227號東1樓303室,交通大學醫學院研招辦;
報到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1:30, 13:30-16:30。
4.關於體檢:要求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體檢,具體情況,請詳見本網碩士招生復試體檢通知。
三、復試主要內容
為全面體現招生選拔的科學性,提高招生復試的有效性,各培養單位將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要求,制定具體復試方案。復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①外語能力(聽力、口語和專業外語);②專業素質和能力;③綜合素質和能力三個方面。采取面試和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250分,滿分為350分。
(一)筆試(滿分100分)
1.專業外語(50分)。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語工具書的情形下,能熟練翻譯一般難度以上的醫學文獻,題型為英譯漢和漢譯英(初試為非英語者復試考相應的語種)。要求譯文意思基本准確,速度每小時英譯漢不少於3000個印刷符號,漢譯英每小時不少於300個漢字。也可選取外文專業文獻段落(一般難度),考核考生專業外語的閱讀理解、書面總結的能力。
2.專業綜合知識(50分)。主要是考核考生專業理論基礎與知識綜合運用的能力。
(二)面試(滿分250分)
1.外語聽、說能力考核(50分)。主要測試考生聽力水平及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流的能力。從口語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准確性、流利程度等方面,全面測試考生的口頭表達能力。
2.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150分)。考核內容包括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創新思維等方面。要求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增強生源質量的可比性,復試組還應對考生掌握學科前沿知識、醫學創新思維和發展潛力等方面進行考核。作為臨床(或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培養的招生學科,可以增加臨床操作(技能)方面的考核內容。
3.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50分)。考核復試小組成員將通過提問、交流和觀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的人文素質、心理素質、表達能力、溝通能力、職業精神。
四、調劑復試原則
校內調劑:根據專業對口調劑工作基本原則,進入復試分數線但因復試比例未能列入第一志願復試的考生,各培養單位在征得考生同意後,可在生源短缺的相應學科內進行調劑復試。具體要求如下:
報考學術型碩士生的線上考生可向專業學位申請調劑復試,但必須符合專業學位招生復試的要求,一般僅限定在第一報考志願單位。未達線考生暫不能調劑到專業學位。
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生的線上考生僅在專業學位內,相近學科之間調劑。
校外調劑:報考我校未被錄取,但達到國家統一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可申請向外調劑,同時,考生達到調劑學校的復試要求,方可調劑。具體辦理時間、手續,以後可見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的信息。
我院可接受校外部分專業(主要是生命科學類)的少量調劑生,調劑原則是考生第一報考志願專業與調劑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基本一致),並且初試成績達到我院該專業的復試基本要求。
五、復試結果
復試小組將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相加,得到考生的總成績,然後按總成績排列名次,依次錄取。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復試結果可在復試結束後一周內向報考院所科教處查詢。復試結果包括:考生錄取的專業名稱、導師、錄取類別(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籌經費)、攻讀學位類型(學術或專業)。招生院所在確定錄取信息申報後,研究生院醫學院分院將不再接受修改信息申請。
六、實施招生承諾制
導師和考生經雙向選擇、初步錄取後必須分別簽定招生承諾書,主要是要求導師對研究生的資助責任和培養責任作出承諾,考生則必須對醫學院的錄取規定和培養要求作出承諾。
七、錄取結果
各招生培養院所將按照德智體能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開等原則,自主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全面、嚴格、有效的復試和審查,最終將根據初試、復試及全面審查的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由交通大學醫學院匯總、審核並上報擬錄取名單信息,正式錄取名單將在交大研究生招生網上公布,可供擬錄考生查詢。
八、上海市招收臨床(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住院醫師)項目
交大醫學院將按照本項目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落實招生復試、招錄工作。具體工作安排敬請關注網上後續公布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