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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道,根據省教育廳通知,2014年起,除調整的奧賽類、科技競賽類、體育特長生類外,7類考生可繼續享受高考( 微博)加(降)分。其中,獲得省見義勇為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高校招生不僅要看成績,更該看品德。否則,德智體全面發展豈不是成了一句空話,最後還是得以成績論英雄。考生平時品德好不好,一般情況下看不出來,但在危急時刻能夠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者,其品德肯定無可挑剔,獲得高考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也完全應當。對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增加10-20分投檔,也不會造成學生為了獲得加分而有造假作弊的可能。且不說能讓你見義勇為的事不能隨便就能碰到的,而且要獲得市人民政府或省綜治委、省人民政府表彰也不是什麼容易的事。
鼓勵學生見義勇為和要求學生珍惜生命也不矛盾,見義勇為不是一味蠻乾,而是在有條件幫人的時候伸出援手。不過,需要強調的是,目前有關部門『不提倡未成年人見義勇為,引導未成年人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的要求,與考生見義勇為高考可增20分投檔的規定也不矛盾。
比起以往的奧賽類、科技競賽類、體育特長生類高考加分,給見義勇為者加分顯然更符合公眾的道德認知,也能讓其他考生服氣。此舉更有助於弘揚社會正氣、營造良好社會風氣,促進公民道德素質的提昇。當然,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不應只體現在高考加分和精神鼓勵上,物質重獎、優先安排工作、全額報銷醫藥費和今後的康復治療費、按月發放補貼等措施同樣重要。只有見義勇為者不再流血又流淚,而是能獲得人人羡慕的優厚待遇,見死不救的現象纔會真正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