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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前不久發布《關於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提出:各地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把家長委員會作為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內容,大力推進建立家長委員會工作。對於家委會的作用,文件提出,家委會應該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三項基本職責。
而在人們的印象裡,家委會除了幫助老師組織一些課外活動,似乎還少有參與學校管理的先例,更難與相對強勢的業委會相媲美。讓人們記憶猶新的關於家委會的一則新聞,還是去年年底北京某知名小學的一個班級租用五星級酒店組織慶新年活動,在媒體披露此事後,學校出面澄清稱是家委會所為。
一辯:家委會增加學生家庭負擔?
正方:運行費用不該由家長承擔
田蘭(學生家長,工人):我不反對通過家長委員會這種形式加強學校和我們家長之間的聯系。但我的疑慮是,作為家長委員會這樣的一個組織,它的運行費用由誰來負擔?我們是工人家庭,經濟條件並不富裕,無端增加的費用讓我們很難承受。
其實,現在學校通過『家校通』之類的方式加強家校聯系已經很好了,當年也收了我們一筆錢。我不願意學校以『成立家長委員會』作為理由,再增加一筆收費項目。
反方:與家教費用相比無足掛齒
徐靜(海淀區某中學學生家長):我覺得成立家長委員會是一件好事,就像近年各個居民小區都先後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一樣,業主權利得到進一步維護。教育發展到現在,家長也應該充分享受權利。這個權利既是自己的,更是孩子的。
我也看到有些家長提出家長委員會運行費用誰負擔的問題。我覺得這本不該成為一個問題,因為家長委員會是一個全校性的家長聯合組織,它的運行費用分擔到學校數百個、甚至上千個家庭,其實很少,與各種家教、補習班的費用相比,更是無足掛齒。另外,教育主管部門也可以負擔一部分家委會的日常開支,以示鼓勵。
二辯:家委會是否值得大面積推廣?
正方:國外經驗證明行之有效
孫先生(大學教授):家長委員會這種組織形式在日本、歐美都已經得到了很好的實行,並且效果不錯。我認為值得在國內推廣。家委會更多的功能應該是對學校的監督,同時加強家校聯系,交流經驗,反饋學校的教育教學信息。家長委員會正常運行後,學校就會怕家委會,因為擔心家長『找茬』。就像居民小區裡的物業公司特別怕業主委員會一樣,能夠促進學校改進教育教學質量,和對學生的人性化培養、關懷,這些都是好事。
反方:建立家委會的條件並不成熟
劉女士(東城區小學生家長):我在網絡上看到了教育部出臺的相關意見。說實話,我不是很認同。我覺得以目前的條件,建立家長委員會制度並不成熟。
學校和家長之前的聯系是『點對點』的,無論是通過家訪、『家校通』,還是家長去學校,都可以准確了解學校的相關信息以及孩子在校期間的學習表現。而一旦建立家長委員會,我認為『點對點』的形式很有可能被打破,學校一些原本直接通知家長的信息會轉發給家長委員會,由家長委員會通知,這很容易造成信息的錯漏。這是家校間形成矛盾的重要隱患。
三辯:家委會也能炒掉學校管理層?
正方:家委會有助於改變家長的弱勢地位
王芳(海淀區公務員):我認為成立家長委員會後,家長的權力將得到大大加強。有助於改變當前家、校間,家長處於相對弱勢的局面。
過去學校制定一些教學管理的方案、措施,從來都不會聽家長的意見。其實許多措施執行起來並不好,但是家長勢單力薄,也只能是『敢怒不敢言』。但一旦建立起家長委員會以後,家長的權力得到大大加強,家長的集體意志將影響學校的決策。現在業主委員會能夠炒掉物業公司,我們也盼望著今後如果學校的管理層工作不力,家長委員會就可以提出『換人』,到那時,家長、學生的合法權利就能真正得到保障了。
反方:成立『業委會』的前提是實施《物權法》
侯正方(教育學博士):過去我也曾支持成立『家長委員會』這樣的自治組織,但是從目前的實行情況看,效果並不好。一些家長委員會、家長聯誼會,已經成為了學校的『擺設』,甚至是傀儡。甚至一些學校的亂收費項目,就是以『通過家長委員會同意』的名義出臺的。
建立家長委員會的前提,必須是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去規范這一組織,包括運行機制、第三方監督等,否則就不宜倉促上馬。業主委員會真正發揮作用,那也是在《物權法》得到實施以後的事兒了。
專家觀點
就近入學纔能發揮最大作用
孫東東(北京大學教授):家長委員會要建立起一個制度,明確責、權、利關系,包括對自身的監督。對於有人擔心家長委員會可能因學校拉攏而『變味』,我提出如下建議:一是家委會要有任期制,不能終身制;二是家委會成員要由家長選舉產生,不能由學校任命;三是家委會成員不能有『雙重身份』,不能和學校有其他關系(如老師是家委會委員);四是家委會委員要有廣泛的代表性,包括性別、貧富,以及官員和市民的身份。
我強調一點,『就近入學』是充分實現家長委員會功能的重要條件。家長之間聯系方便,纔有能力真正發揮作用。比如在中關村上學卻住在朝陽區的大北窯,這樣肯定不行。家長委員會真正發揮作用的前提是『教育均衡化』基礎下的『就近入學』。
眾說紛紜
家長態度決定『家委會』生死
木子:家長們對家長委員會的態度,也對家長委員會能否成為推動學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力量,有很大的影響。如果家長們就認定其只是擺設,起不了多大作用,參與家長委員會的活動不積極,就可能真正使其形同虛設,反之,如果家長們把家委會真當回事,反對學校乾預自願選舉等不合理的做法,就可能完全實現其價值。
宋思達:我母校也有家長委員會,美其名曰『家長當家做主』,實際上家長和學生作為權利的行使者卻毫無話語權可言。但存在即合理,在沒有能使學校、家長和學生等各方都滿意的情況下,家長委員會必然會長期存在,學生們必然還是被犧牲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