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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每月要做好人好事,而且還要老師簽字,完不成的學生還要受罰。”昨日,有家長向商報熱線8080000反映稱,電子職業中專規定每個學生要做好人好事,其中一個班沒有完成的學生還要被處分。
沒做好事要挨處分
3月初,電子職業中專要求每個學生必須做一定數量的好人好事。學校發了好人好事登記表給學生,除了要求填寫做好人好事的時間外,還需要老師簽名。
前日,小雷(化名)所在的班級開始收登記表。班級要求每人做10件以上好人好事,但到昨天為止,大多數同學都沒有做。小雷的班主任大為光火,拿了一疊處分審批表給學生,要學生們自己填寫處分。
老師還告訴學生們,在前日下午之前補做完10件好人好事,學生申請的處分可以收回。
小雷稱,這次沒做完好人好事的,要被處以3級處分,即嚴重警告處分。“一些本身就受了處分的同學,如果挨了這個處分,甚至會被開除。”小雷找了很多老師,纔完成自己的任務。
做完後須老師簽名
記者從電子職業中專一些學生口中得知,除了上個月學雷鋒日要做好人好事外,平時學校也要求學生做好人好事。
據這名學生介紹,學校規定,遲到及曠課會被扣除一定分數,扣到1000分便會被處分。“如果不想被處分,就必須通過做好事,將分數‘賺’回來。”
這名學生說,平時學校對做好事的要求並不嚴格,上個月纔要求每個學生都完成一定數量的好人好事。“雖然我們班也比較嚴格,但還沒有到要處分的地步。”
什麼算做好人好事?老師又如何得知學生有沒有做好人好事呢?原來,同學們做好人好事時,都會找到學校裡的老師,到老師的辦公室裡幫老師擦桌子、倒垃圾。“這樣老師在場,就可以幫你簽名了。”這名學生說,有的老師不願意讓學生幫忙打掃,而有的老師則比較過分,“有個老師竟然叫人去抓蟑螂”。
前天下午,小雷終於完成了10件好人好事,不用挨處分了,他覺得自己頗為走運。“不過,還是有同學不願意完成這樣的好人好事。”采訪小雷時,他反復告訴記者,不要讓老師知道他是誰。
學生們怨言頗多
小雷學的是計算機相關專業,班上有40人左右。按照每人要做10件好人好事的規定,整個班級需要做400件左右好人好事。
對於學校的這個規定,學生們怨言頗多。在廈門電子職業中專百度貼吧內,記者發現兩個帖子談到了這件事,跟帖者對此多持否定態度。
老師稱沒數量限制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學校,想就此采訪學校相關負責人,但學校保安稱,記者沒有預約,不能進入校園內。當記者提出要采訪學校教務處時,保安要求記者說出負責人的名字,並稱負責人有很多個,不知道記者說的是哪一個。
記者輾轉聯系上該校的一名班主任。據其介紹,學校確有讓學生做好人好事,但沒有數量限制。“的確會有學生幫老師做些事情,但都是學生自發的。”該老師強調,做好人好事並沒有與處罰掛鉤。
隨後,記者聯系上市教育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工作人員稱,做好人好事是否要處罰,由學校自行規定,並讓記者諮詢教育局德育處。不過,記者多次撥打德育處的兩個聯系電話,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