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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發給父母祖父母、十年多次往返的『超級簽證』推出後深受歡迎,移民部正將『超級簽證』擴充至其它類別的旅客,例如商務旅客。一份內部文件透露,未來這類『長年期多次往返的簽證將成為常態』。有經常要往返中加兩地的『航天員』對此大表歡迎。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透過《信息自由法》取得的一份移民部內部運作指引明確表示:『移民部鼓勵增加簽發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指引說,對於經常要往返原居地與加國的旅客們,簽證官員應鼓勵他們申請多次往返簽證,而年期應該與申請人的護照有效期掛鉤,最長可以簽發十年期的多次往返簽證。
指引稱,『如果簽證官能確定申請人是誠實、真確的臨時居民(temporary resident),而又不屬於不能入境者,則簽證官應向其簽發可以給的最長期(maximum validity)的多次往返簽證。』
指引列出合資格領取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的條件:(1)簽證官已認識申請人(如透過之前的簽證申請);(2)申請人有往返加國的往跡;(3)正等待永久居民申請審核的年長旅客。
文件又說,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目前已在父母、祖父母探親旅客中實施,現在『應該向其它類別旅客開放,例如商務旅客』。指引進一步透露,移民部正向將『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成為常態』的方向邁進,而假如申請個案的條件符合簽發長年期多次往返簽證、但官員卻只發出單次出入簽證的話,則『簽證官員必須作出合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