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津雲"客戶端 |
||
第十三條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投檔分)後等級的辦法排序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四條按照國家審批項目,根據學校需求方向經考核合格的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執行。
第十五條參加我校組織的“自主選拔錄取”考核預選合格考生的錄取原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東北師范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考生按中國聯合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對享有國家規定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加分投檔但不加分選專業,在高考(微博)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享有國家規定政策加分的考生。
第十八條參加《高校招生》雜志社主辦的“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獲得優勝者的考生,高考第一院校志願報考我校,達到我校在該省同批投檔線者,我校予以錄取並滿足其所報專業志願。
第十九條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後,學校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對於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師范專業
國家采取師范生公費教育的重大舉措,就是要進一步形成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讓教育成為全社會最受尊重的事業;就是要培養大批優秀的教師;就是要提倡教育家辦學,鼓勵更多的優秀青年終身做教育工作者。為貫徹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公費教育的政策,特制定本章。
第二十條我校共有15個專業實施優秀教師與教育家培養工程招收公費師范生:小學教育、心理學、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歷史學、英語、音樂學、美術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地理科學、體育教育、教育技術學。
第二十一條2012年國家對部屬師范大學師范專業實行提前批次錄取。擇優選拔熱愛教育事業,有志於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第二十二條為公費師范生提供優良的學習環境。
1.公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的政策。
2.公費師范生可按照學校規定在師范專業范圍內進行二次專業選擇。
3.學校圍繞培養造就優秀教師和教育家的目標,推進教師教育改革,精心制定教育培養方案。安排名師給公費師范生授課,選派高水平教師擔任教師教育課程教學,建立師范生培養導師制度。
第二十三條國家為公費師范生提供繼續深造的政策保證及工作條件。
1.公費師范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被錄取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職學習專業課程成績合格,任教考核合格並通過論文答辯,可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2.寬松的就業環境和就業保障政策。由考生所在省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用人學校與公費師范畢業生雙向選擇,切實為每一位公費師范畢業生安排落實任教學校,並確保每一位到中小學任教的公費師范畢業生有編有崗。
3.國家給予公費師范畢業生一定的政策待遇。中央財政對接收公費師范畢業生的中西部地區給予一定的支持。地方政府和農村學校要為公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和周轉住房。
第二十四條公費師范生的義務:公費師范生入學前須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鎮工作的公費師范畢業生,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二年,但編制仍保留在原學校。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公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一年後,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可以申請轉專業,經學校考核合格者可進入新專業學習。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立多項獎學金,采取多種獎勵辦法鼓勵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通過設立助學金、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籌集社會捐助等方式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學費、住宿費等信息詳見各省的招生專業目錄和我校的招生指南。
第二十八條校址及聯系方式:學校位於吉林省省會長春市。
校本部:吉林省長春市人民大街5268號郵編:130024
淨月校區:吉林省長春市淨月大街2555號郵編:130117
招生辦公室電話:0431-85098500傳真:0431-85687511
網址:http://zsb.nenu.edu.cn電子信箱:zsb@nenu.edu.cn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東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