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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調查發現,未成年犯對父母憎恨的原因,由高至低依次為:『不理解我』佔50.7%,『不關心我的心理感受』佔46.6%;『不讓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佔45.6%。從中不難看到,處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自我意識很強,有自己的心理感受,他們渴望理解和尊重。而父母往往習慣於凌駕於孩子之上,對他們的『不理解』、『不關心』和『不讓做』,折射出父母對孩子的權利和獨立人格的漠視——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意味著家庭教育的失敗。中國預防青少年研究會於去年結束了一項對『全國未成年犯抽樣調查』的研究。該調查以問卷調查為主,輔以個案訪談。從全國抽取10個省、直轄市。調查對象為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未成年犯,共獲得有效問卷1224個。
從問卷調查和深度訪談中確實可以發現,是有一些未成年犯的父母不履行自身職責,對孩子不管不問、讓他們放任自流的,但只是少數。更多的未成年犯父母與普通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樣,在孩子身上花費了很多心血。有的離異或喪偶的單親父母對孩子的教育甚至付出了雙倍的努力,為孩子花錢從不吝惜;一些外出打工的父母有著非常明確的掙錢目的『就是為了孩子』;也有的父母打罵孩子『恨鐵不成鋼』……只是父母們『為了孩子好』的朴素願望,由於出於教育觀念陳舊、教育行為偏頗,難以達到好的教育效果甚至事與願違。
管教過多,缺少對孩子的尊重
『家裡人對你怎麼樣?』66%的孩子回答說『家裡人很疼我』,『大部分事情都順著我』佔41.7%,『要求非常嚴格』佔24.1%,『不管不問』佔11.7%,『經常打罵』佔11.2%,『不給足夠的吃穿用等生活保障』佔5.3%,『趕出家門』僅為3.3%。
當問及未成年犯『你覺得父母對你的監護和撫養盡責嗎』,孩子們的回答『非常盡責』佔46.2%、『比較盡責』佔33%。
然而當調查問到少年犯『你恨過自己的父母嗎?』時,表示恨過的卻高達42.3%。其中17.1%的未成年犯『父母都恨過』,10.2%『恨過母親』,15%『恨過父親』。對比普通未成年人表示恨過的為24.7%,其中13.6%『父母都恨過』,4.8%『恨過母親』,6.9%『恨過父親』,明顯低於未成年犯。
當問及未成年犯憎恨父母的原因是什麼?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是:『不理解我』佔50.7%,『不關心我的心理感受』佔46.6%;『不讓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佔45.6%,『經常打罵我』佔34%,『強迫我做不願意做的事情』佔29.4%, 『父母總鬧矛盾影響我』佔25.9%, 『溺愛我』佔5.8%。從排在前三位憎恨父母的原因中不難看到,處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自我意識很強,有自己的心理感受,他們渴望理解和尊重。而父母習慣於凌駕於孩子之上,對他們的『不理解』、『不關心』和『不讓做』,折射出父母對孩子的權利和獨立人格的漠視,這也是親子衝突的最主要原因。
關心功課勝過關心品德
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教育行為,是他們在家庭中教育價值觀的具體體現。調查中列出未成年人日常學習生活中涉及的主要方面共14項內容,分別考察了父親、母親對孩子是否關心及關心的程度。
結果顯示:1、未成年犯的父親和母親在對孩子盡其基本的撫養職責方面得到首肯,表現在對『身體健康』、『吃飯穿衣』等方面關心程度比較高,排在第一、第三位;2、未成年犯的父親母親都重視孩子的學習功課,關心程度僅次於『身體健康』排在第二位,而對『思想品德』的關心程度排在『花錢』之後位居第五,表現了重學習輕品德的教育價值觀,對教孩子做人這一家庭教育的基本問題重視不夠;3、已有的諸多研究表明,未成年人犯罪與其不良心理密切相關。調查結果顯示父親和母親對孩子『心理狀況』的關心程度均較低,分別排在第十和第十一位;4、閑暇活動在全部14個方面中關心程度最低,是許多未成年人父母對孩子關心的盲點。正是對孩子的閑暇活動關心不夠,引導不利,孩子的問題往往就出在閑暇活動中。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上述各個方面內容都是母親對孩子的關心程度高於父親;但調查同時表明,父親對孩子正面影響的比例高於母親。參與研究的專家認為,由於父親的文化程度普遍高於母親,按理應該在教育孩子中發揮出更大的優勢,但是在事實上卻是對孩子的關心程度普遍明顯偏低,不能說不是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一大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