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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深夜,重慶電訊職業學院200多名大二學生由於對實習單位的住宿環境不滿,不願入住實習公司安排的集體宿捨而流落蘇州街頭。 29日,重慶電訊職業學院一黎姓副院長解釋說,學生反映的問題正在解決,並強調此次實習屬於學校正常教學活動。(4月30日《重慶商報》)
200多名學生流落街頭的原因是實習單位安排的住宿條件不好,髒亂甚至連床板都沒有,『根本就沒法睡』;而實習單位給的解釋,則集中在『現在學生年輕,吃不了苦』上。從表面看,似乎是如今的學生要求比較高,的確有點兒吃不了苦。然而細究一下,我們又不難發現,問題並不單純。
除過住宿條件差之處,這些流落街頭的學生,最為擔心的,無疑是『學校承諾每天工作8小時,月薪1300元,但宿捨老員工卻透露,每天至少工作12小時,月薪只有900元。』
那麼很明顯,住宿條件差不過是一個導火索,真正的問題在於,學校和實行單位,是不是把這些職校學生當成了廉價勞動力?因為這是有前車之鑒的。比如2007年,廣西一所藝校竟然將實習的學生安排在娛樂場所陪酒,甚至被一些客人強行喂服搖頭丸;比如同是2007年,新疆科技學校2006級計算機應用班的35名學生被學校安排在一家網絡公司無工資實習時,被逼整天玩網絡游戲砍大樹。而據知情人士透露:一天工作12個小時砍7000棵樹,每個月賺1000元左右。
無論是藝校女生被安排陪酒,還是計算機應用專業的學生被要求打游戲為公司賺錢,學校和實習單位之間,都有一種很不單純的關系。甚至有的學校公然從實習單位拿好處,而其目的並不在於教學,不在於給學生實習的機會,完善自我的機會,而是將學生當成了廉價勞動力和賺錢工具。
讓在校學生掌握了一定理論知識後去工廠等單位實習,這無疑是值得提倡的,它有利於職校為社會培養實用性人纔。但安排學生實習的前提條件是,學校和實習單位,要重視學生權益的保障,避免學生被利用,淪為廉價勞動力。所以,對重慶電訊職業學院200多名大二實習生流落街頭的問題,不僅要解決好住宿,更為重要的,無疑是在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等方面,有一個明確的交待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