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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名牌服裝,用著苹果手機,每個月的零花錢甚至超過普通員工的月薪,但15歲的小強對父母提供的優越生活並不知足,竟偷偷地將家中價值十幾萬元的名表、鑽戒賤賣,所得3萬多元用於揮霍。2日,鼓樓區鼓東派出所民警幫忙追回這些物品。
2日下午,林女士到鼓東派出所求助,稱家中兩塊勞力士手表、一枚鑽戒被兒子賤賣給鼓樓區某鍾表行。她曾到該鍾表行想把名表和鑽戒贖回來,但店方稱名表和鑽戒已經轉賣給他人。無奈之下,她只得向警方求助。
據了解,小強只有15歲,而林女士和丈夫收入頗豐,兩人都盡可能滿足兒子的要求。小強全身上下都穿著名牌服裝,用的手機也是苹果手機,每個月的零花錢甚至超過普通員工的月薪。就是因為父母太溺愛,小強要什麼他們就給什麼,小強養成了花錢無度的習慣。
一個多月前,小強手頭沒太多錢了,可又不想向父母開口,於是趁父母不注意將櫃子裡的兩塊勞力士手表和一枚鑽戒拿去鼓樓區某鍾表行變賣,總價十幾萬元的物品賣了3萬多元。此後,他拿著錢請同學去旅游、隨意購買奢侈品。短短一個多月,3萬多元就花得差不多了。
近日,林女士無意中發現手表和鑽戒不見了,以為遭遇小偷入室盜竊,一追問纔知道是被兒子偷偷賣掉了。
由於小強還未成年,而且是瞞著父母變賣貴重物品,最終經民警協調,鍾表行與林女士簽訂協議。該鍾表行追回已經轉賣的手表和鑽戒並還給林女士,林女士退還鍾表行3萬多元,並給店方一定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