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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福州市中招辦獲悉,今年福州中招錄取照顧政策已確定,共涉及五大類考生。據了解,往屆生不享受政策照顧。
三類考生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
在享受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照顧的有:港、澳、臺同胞、當地駐軍子女、市級(指設區市,下同)以上的勞模子女、見義勇為者本人或子女和具備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的殘疾考生;初中階段省級電腦機器人競賽三等獎以上獲得者;初中階段被評為省、市優秀學生乾部、優秀團乾部、優秀共青團員或三好生。
五類考生
享受加3分照顧
政策明確,以下5類考生可加3分照顧,具體有:
初中階段獲省級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優秀科技創新項目一、二、三等獎或2011年1月18日前獲市級一等獎的考生;
初中階段參加全國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文藝比賽(僅限聲樂、器樂、舞蹈等三項)集體一等獎和個人項目前三名獲獎者;2011年1月18日前獲市級以上舉辦的正式文藝(僅限聲樂、器樂、舞蹈等三項)比賽和美術、書法現場比賽個人一等獎獲得者;
在初中階段參加市級以上主辦的運動會(含中學生運動會)以及省級主辦單項競賽個人第二至第五名或集體第二、三名的主力隊員的考生[僅限短、中長跑(含跨欄)、鐵餅、鉛球、標槍、跳高、跳遠、三級跳遠、橕杆跳、舉重、武術、游泳、體操、籃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8項,下同];
戶口在本市的歸僑學生、華僑(歸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
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絕育家庭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