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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大學2012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為詳細內容:
學校名稱:長安大學
主管部門:教育部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
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一本重點)
辦學類型:長安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由教育部與交通運輸部、陝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長安大學坐落於十三朝古都、世界歷史文化名城西安(古稱長安)。2000年4月18日,始建於20世紀50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學與原西安工程學院、原西北建築工程學院三所部屬高校合並組建並更名為長安大學。建校60多年來,學校逐步發展成為以工為主、理工結合,文經管法等多學科協調發展,以培養公路交通、汽車與築路機械、國土資源與環境、城鄉建設等專業人纔為辦學特色,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學校優勢突出、特色鮮明,公路交通享譽亞洲,為公認公路交通領域人纔培養與科學研究綜合實力最強的高校。已為國家培養各類畢業生18萬人。
長安大學是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高校、國家首批“卓越工程師”培養高校,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111計劃”成員高校,列入全國53所藝術特長生招生高校、全國76所自主選拔招生高校,是國家級高水平運動隊建設大學、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備警官(國防生)選拔培訓基地。
外語語種要求:英語、日語、基地班、實驗班、國際班、卓越工程師專業和藝術類、定向生、國防生、少數民族預科類別招生專業入學後安排英語授課。其他專業無。
男女生比例要求:
國防生所有專業不招女生。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岩土與隧道工程)建議女生慎報。其他專業無。
身體要求:
1.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2.國防生執行軍隊院校體檢標准。
錄取規則:
1.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進行網上遠程錄取。
2.加試要求:
(1)報考建築學、城市規劃兩專業的考生應具備相應的美術基礎。
(2)英語和日語專業的口試、社會體育專業術科考試按各省級招辦規定執行。
3.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級差要求:無。
4.加分考生錄取原則:進檔和分專業以各省招辦投檔成績為准,考生享受加分計入投檔成績的,以投檔成績為准。
5.專業志願投檔級差:一二專業志願間級差為3分。以後不設級差。
6.專業分配辦法:參照考生志願,以高考成績結合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到低分配專業。
非一志願考生進檔後在未滿額專業中按成績進行分配。
7.藝術類考生調檔要求:
(1)省考成績與高考文化課成績均達到生源地藝術類本科控制線。
(2)陝西省按照省考專業課成績擇優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高考文化課應達到二本線90%;省外藝術設計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校考專業課成績× 50% + 高考文化課成績× 50% = 綜合分。
8.自主選拔、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等特類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及我校發布的招生簡章執行。
9.2012年江蘇省考生進檔後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後等級”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投檔分相同的,參考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
10.調檔分數線及調檔比例:以各省重點批次投檔線為准,調檔比例不超過1:1.2。
分省計劃原則和辦法:
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地域差異、生源數量質量、考生認可度、教育發展水平、畢業生就業等情況,按照“優化專業分配結構,相對穩定”的方法,充分參考近年分省計劃,在保證連續性的前提下適當傾斜中西部地區,參照6040人本科事業規模計劃進行專業結構和區域結構分析,制定2012年分省來源計劃。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教育部審批備案。
收費標准:
1.理工類、體育類、外語類專業4950元/人·年,文史類專業3850元/人·年,藝術類藝術設計專業9900元/人·年,藝術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11000元/人·年。
2.住宿費:1200元/人·年。
學歷與學位授予: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長安大學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長安大學學位證書。
獎、助學金與困難新生資助辦法:
除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政府獎學金外,學校還設立多種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等百餘項,獎、助學金獲獎金額高,授予面廣。
學校認真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積極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學生可依據銀行規定程序申請學費、生活貸款;學校設有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用於扶助經濟困難學生。
錄取批次:一本重點
聯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郵編:710064
聯系電話:029-82334104 82334813
傳真:029-82334099
學校網址:http://www.chd.edu.cn
招生辦網址:http://zsb.chd.edu.cn(教育網)http://125.76.215.86(電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