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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可楨
浙江大學校長竺可楨:大學生之責任
1935年底,竺可楨被任命為浙江大學校長。1945年,竺可楨在第18屆浙大畢業典禮上為浙大師生留下了名為《大學生之責任》的贈言:
諸位來賓,同仁,同學:本屆畢業同學行將離母校。離開學校以前諸位是受教育,國家每年要費一二十萬金一個人培植你們,離開學校以後,你們就得要為社會服務了。
在現代世界你們得認清三點:(一)知先後。(二)明公私。(三)辨是非。浙大過去的校訓是“求是”。我們應該只知是非,不管利害。此話說來容易,要實行起來可不是那麼容易的。這種只顧是非、不顧利害的精神是每個浙大畢業生應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