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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網站28日公布的《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我國將用8項指標分別計算縣域內小學、初中差異系數,評估縣域內小學、初中校際間均衡狀況。
根據暫行辦法,我國將重點評估縣級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情況。以生均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每百名學生擁有計算機臺數、生均圖書冊數、師生比、生均高於規定學歷教師數、生均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數8項指標,分別計算小學、初中差異系數,評估縣域內小學、初中校際間均衡狀況。
“除去縣域內校際間評估,還將對縣級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進行評估。”教育部督導辦有關負責人稱,具體評估內容包括入學機會、保障機制、教師隊伍、質量與管理4個方面的17項指標來進行。
據了解,評估內容還將包括“一個門檻”和“一個參考”。一個門檻即基本辦學標准評估,要求在對一個縣進行評估認定前,要對其所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是否達到本省基本辦學標准進行評估。一個參考,是指公眾對本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的滿意度,作為評估、認定一個縣是否實現基本均衡的重要參考依據。
“必須防止低水平均衡,要保證在每一所義務教育學校都能達到本省標准,成為合格學校,在此基礎上再追求均衡。”這位負責人說。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將均衡發展作為義務教育發展的戰略性任務,提出到2020年“基本實現區域內均衡發展”的目標。為了實現科學評估,此次公布的暫行辦法是教育部基於近年來建立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制度擬訂的。
據介紹,教育部組織多家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參加的科研團隊,對全國3000多個縣級單位的30多萬所義務教育學校校際差距進行了模擬計算。之後,在全國312個縣開展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的試點研究。在指標和標准的制定過程中,又在東、中、西部地區選擇了160個縣、22個地級市,進行問卷調查、座談和訪談。
這位負責人強調,針對均衡發展的特殊性,我們要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和復查制度,對已公布名單的縣實行動態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