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一樣的藍天下·一樣溫暖的家』
——黨和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為留守流動兒童辦好事、做實事、解難事
新華網北京5月30日電(記者李菲)將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工作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農村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目標任務……
一樣的藍天下,一樣溫暖的家。近年來,中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保護農村留守流動兒童的法律法規和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政策文件;全國婦聯聯合中央綜治辦、國家發改委、教育部開展了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試點工作,在全國確定了26個試點市縣區,努力創新農村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機制,探索有效的關愛服務模式。
政策措施逐步完善,最大程度優化留守流動兒童成長環境
『豐富多彩的圖書;免費打給爸爸媽媽的親情電話;溫柔體貼的「愛心媽媽」……』在11歲的『留守兒童』王霞和她的小伙伴們看來,設在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許鎮鎮中心小學裡的『留守兒童之家』是個溫暖的地方,在這裡不僅可以玩耍,更可以找到心靈的慰藉。
2010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將農村留守兒童之家和留守流動兒童活動室建設納入全省民生工程之中,由省財政投入2616萬元,整合各方力量,用3年時間,在全省所有鄉鎮建立基本滿足農村留守流動兒童需求的活動陣地。
關愛留守流動兒童,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需要上下協作,緊密配合。2006年,全國成立了由13個部委組成的農村留守兒童專題工作組,針對農村留守流動兒童面臨的突出問題,制定出臺了多項政策措施——
全國婦聯聯合教育部等部門共同推出『共享藍天關愛農村留守流動兒童行動』。明確從政策支持、維護權益、開展關愛、社會宣傳四個方面合力推進農村留守流動兒童工作;
公安部門穩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江蘇無錫等地將16周歲以下流動兒童納入登記范疇,變隨父母作為攜帶子女采集為一人一表單獨采集;
民政部把困難留守兒童作為農村低保工作的重點;
同時,地方也出臺了一批政策措施,如湖南、江蘇等地把農村留守流動兒童特殊權益保護納入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細則和相關保護條例等,這些政策措施的出臺和實施很大程度上優化了留守流動兒童成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