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昨日發出《關於做好廣東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布了今年各批次高等院校錄取日程初步安排。今年的高考錄取工作擬從7月6日開始。據介紹,今年,廣東省在文史類、理工類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類、第二批本科B類院校實行平行志願。參加提前批錄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專科層次的院校暫不實行平行志願。體育、音樂、美術類院校(專業)暫不實行平行志願,仍實行傳統志願模式錄取,且錄取不再放在提前批進行,而是與本批次(本校)普通類專業同批次進行。
每批次設兩個志願組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設置第一、第二兩個院校志願組。每個院校志願組設A、B、C順序排列的三個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六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
高考成績公布後,考生可以填報志願。『平行志願』投檔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按考生排序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序高的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A、B、C等院校志願依次逐個檢索投檔。即投檔時,分文史類、理工類將考生按排序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檢索,然後按志願順序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A、B、C等志願,如果考生符合A志願院校的投檔條件,則投檔A志願院校,如果達不到A志願院校的投檔條件,則繼續檢索後續的B志願……依此類推。考生檔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考生的其他志願。
平行志願投檔各組志願及征集志願均為一次性投檔,缺檔院校不即時補檔,待下一組志願或征集志願時再行投檔。第一組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進行第二組院校志願的投檔、錄取。第二組院校志願投檔時不再預投檔,按缺額情況1?1比例投檔。第二組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視情況安排征集志願。
實行『平行志願』各批次第二組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省招生辦公室視情況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缺額情況,以及填報征集志願的資格線,面向未被錄取的該批次資格線上考生征集志願。考生填報征集志願後,組織高校錄取。
實行『平行志願』各批次錄取過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且缺額較大的,省招生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多次征集志願。
不得跨批次錄取
《通知》要求,高等學校必須在該批次規定時間內完成錄取任務,不得跨批次錄取。
各批次高等學校錄取日程初步安排如下:(1)提前批本科錄取高等學校、第一批藝術類院校:7月6日~7月10日,其中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時間為7月6日~7月8日,提前第二批本科院校錄取時間7月8日~7月10日;(2)第一批錄取本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7月10日~7月18日;(3)第二批A類錄取本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院校):7月19日~7月27日;(4)第二批B類錄取本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院校):7月28日~8月3日;(5)3+證書類院校:8月3日~8月7日;(6)提前批錄取專科高等學校:8月4日~8月7日;(7)第三批A類錄取專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院校): 8月8日~8月14日;(8)第三批B類錄取專科高等學校(含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院校): 8月15日~8月21日;
以上各批次進、離場時間如有變動,由省招生辦公室另行通知。考生如需了解平行志願的具體原則,請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