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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特別報道
『30條』嚴把校園食品安全入口關
——全國學生營養辦有關負責人就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暫行辦法答記者問
問:為什麼要單獨制定食品安全保障管理辦法?
答:單獨制定食品安全保障管理辦法主要是出於以下考慮:
一是食品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需要進一步落實。『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國家和有關部門先後出臺或修訂了《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規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在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中,需要更加嚴格地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確保食品安全,讓孩子們吃得健康、吃得放心,這關系到學生的健康成長和生命安全,也關系到社會穩定。
二是我國食品安全形勢不容樂觀。近一個時期以來,三鹿奶粉事件、地溝油事件、毒膠囊事件等暴露出食品安全存在突出問題,既給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極大危害,也表明了保障食品安全的復雜性、長期性和艱巨性。
三是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還比較薄弱。近年來,各地和各有關部門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食品安全各項制度和措施得到了逐步完善和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昇。但仍有些地方和學校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措施落實不力,存在不少漏洞和隱患,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流行事件時有發生。今年開學以來,教育部已收到各地上報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共8起。這些事件的發生,不僅使學生身心健康受到損害,也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受到影響,甚至成為當地社會不穩定因素。
正因為如此,54號文件要求把食品安全擺在首要位置。在上述背景下,為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在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過程中的職責,加強食品原材料安全控制,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和質量的保障鏈條,使營養改善計劃成為『放心工程』,纔單獨出臺了食品安全保障管理辦法。
問:這個辦法有哪些亮點?
答:食品安全保障管理辦法總計8章30條。對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供餐准入及退出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內容做了詳細規定。總體來說,有以下三個亮點:
一是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機制。在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過程中,要求食品安全管理按照『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原則,建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相關職能部門合力對營養改善計劃的食品生產、采購、貯存、加工、配送等環節加強監管,把好安全關。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和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建立由學生、家長、教師等代表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充分發揮其在確定供餐模式、供餐單位、配餐食譜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實行供餐准入和退出機制。無論是學校食堂供餐、企業(單位)供餐,還是家庭(個人)托餐,都要實行嚴格的准入機制。具體來說,就是要做到『四個必須』:必須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必須保障食品安全,必須經過縣級政府招標或經相關部門審核,必須與其供餐能力相匹配。同時,企業(單位)供餐、家庭(個人)托餐等校外供餐若出現下列『四種情形』之一者必須退出:餐飲服務許可證被吊銷或注銷;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行為。
三是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各級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會同教育、農業等部門與學校、供餐企業(單位)和托餐家庭(個人)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層層把關,責任到人,確保學生健康安全。
問:地方各級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中要履行哪些職責?
答:在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中,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權責一致、全程監管的食品安全保障機制。
省級政府要做到『兩個統籌、兩個督促』,即統籌管理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工作;統籌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規劃,改善學生就餐條件;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督促試點地區建立並落實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市級政府負責協調指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即加強監督檢查,督促縣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嚴格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縣級政府作為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動主體和責任主體,負責制定食品安全保障實施方案、確定不同類型學校的供餐模式,建立供餐准入機制和退出機制,指定專門機構、落實專門人員負責食品安全工作,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問:學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中起什麼作用?
答:營養改善計劃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能否得到最終落實,學校是關鍵。學校應將食品安全管理作為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核心工作,並履行如下職責:一是實行校長負責制;二是建立健全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實行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四是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五是要加強監督檢查,充分發揮由學生、家長、教師等代表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問:對供餐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抓好供餐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礎性工作。對學校、供餐企業(單位)、托餐家庭(個人)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有以下要求:(一)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二)定期參加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的食品安全培訓,增強食品安全意識,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三)實行每日晨檢制度;(四)要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問:對食品安全管理的6個關鍵環節有哪些要求?
答:在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中,有一些對保障食品安全十分關鍵的環節,對這些關鍵環節,食品安全保障管理辦法提出了明確要求:
食品采購環節要做到『五個必須』:一是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必須通過公開招標、集中采購、定點采購的方式確定供貨商;二是食品采購必須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三是必須建立和實行食品查驗制度;四是必須建立雙人采購和定期輪換制度;五是必須建立評議供應商制度。
食品貯存環節注重『四個要』。一是貯存場所和儲藏設施要符合規定;二是要實行分類、分架存放;三是要落實收發登記和庫存盤點制度;四是要及時銷毀變質過期食品。
食品加工環節有『兩個不得』、『兩個嚴禁』。不得向學生提供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葷涼菜等高風險食品;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制作食品,嚴禁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留樣環節強調『四個保證』。一是保證留樣量100克以上;二是保證留樣食品盛放在密閉專用容器內;三是留樣食品保證冷藏48小時;四是保證留樣記錄完整。
食品配送環節包含『一個必須,兩個注意』。送餐車輛及工用具必須保持清潔衛生;燒熟後2小時的食品,60℃以上熱藏的,注意其保質期為燒熟後4小時;10℃以下冷藏的,注意其保質期為燒熟後24小時,並在供餐前加熱,加熱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
餐用具清洗與消毒環節是『一個要,一個提倡』。要有專用清洗、消毒、保潔設施;提倡用熱力消毒。
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學校應該怎麼辦?
答:當學校發生學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後,應沈著冷靜,果斷處理,並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停止供餐活動;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二)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配合有關部門對共同進餐的學生進行排查;與中毒學生家長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根據相關部門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四)在2小時之內,向當地衛生、教育、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報告。不得擅自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