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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次自學考試將於7月7—8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全體考生了解,並遵守相關規定:
▲考生查詢座號前、後請閱覽本文。查詢座位號時,請仔細核對考號、姓名、報考課程、考試時間和地點。若有疑問,常規考生應立即向報名地考辦查詢。應用型考生向報考點查詢。
▲10月第12.2次自學考試考試計劃、報名時間屆時在本網公布。
▲2012年考試規定:
1、考生憑准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試時間調整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采用金屬探測儀對考生入場進行安檢,禁止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
4、實行考生領、交卷簽名後方能離開考場的制度。
▲考生攜帶物須按規定。所有不准攜帶的物品,考點和監考教師不負責看管,遺失、損壞、被盜等責任由考生自負。
▲需領准考證的考生,請持本人身分證於7月6日前到當地自考辦領取(市直和三縣考生在市考辦領)。未及時領證考生,開考當日考前,在東興區自考辦值班室領取(紅牌路12號),聯系電話2277135.
▲准考證遺失或姓名中有生僻字的考生請及時向報名地考辦諮詢。臨時准考證辦理時間、地點:2012年7月6日上午,在東興區自考辦辦理,聯系電話:2276207,請考生本人持身份證辦理。
▲請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考試。若有違反紀律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嚴肅處理。
▲考生答題,除作圖可用鉛筆外,只能用同一顏色的蘭(黑)色墨水鋼筆(或圓珠筆)書寫,否則試卷作廢。字跡要工整。答題時,必須將答案寫在試卷規定的地方,若不夠寫可在試卷最後的空頁上答題,但須注明試題番號,不得在草稿紙上答題。凡印有方格的試卷,要一字一格地進行答題。
▲考生在考試期間除非交卷,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離開考場。
▲開考15分鍾之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鍾之後,考生纔能交卷出場。離場時不得帶走試卷或草稿紙。
▲考生須在《考試簽到冊》和試卷上指定的位置簽名並按規定填寫相關內容。
▲在考試前沒有及時查到座位號的考生,開考前後可打電話0832-2277135查詢或在考點向考辦工作人員查詢。
▲自學考試期間監督舉報電話0832-2277135,舉報信箱scnjzk@163.com
預祝全體考生考試取得好成績!
附:答題輔助用具(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