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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弘揚科學思想,傳播科學精神,倡導科學方法,普及科學知識,提昇本市未成年人的科學素質,市教委決定在本市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科技特長生。
報名條件為:凡被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動領導小組命名的"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動示范校"中的普通高中學校,均有資格招收科技特長生,特長生招生名額控制在該校高中招生計劃的5%以內。符合2010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規定的報名條件,並且在下列市級以上科技活動或競賽中獲獎的初中畢業年級學生有報名資格,一是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初中組一、二等獎獲得者;二是全國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等獎獲得者。
報名程序是:考生須持畢業學校推薦信、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動領導小組推薦信和戶口冊在規定時間內到招收科技特長生的學校報名。報名的考生須參加報考學校組織的面試;招生學校根據招生計劃、面試成績和本校的科技特色項目確定初選科技特長生名單。
審核錄取規定:科技特長生列入本校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錄取特長生與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同步進行。符合科技特長生規定條件,學業考試成績未達到招收科技特長生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由招生學校申報,經市教委中學處審核同意和市中招辦審批後,降5分錄取。
市教委要求,被命名的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動示范校,要從培養科技人纔的大局出發,嚴肅認真地做好科技特長生的招生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切實把好質量關,杜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現象,對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