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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紮根基層學校的老職教,筆者實在弄不通、搞不懂,職業院校學生的頂崗實習何以會受到如此質疑,並讓媒體也如此“敏感”?
從前段時間一些媒體的新聞報道內容與邏輯看,貴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的頂崗實習安排似乎並無特別不妥之處。學校推薦實習單位,讓學生自願挑選,通過面試進行雙向選擇,未通過面試者另作安排,不願到學校推薦的單位實習者,可以自找實習場所。按道理說,地處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貴州工業職院,能夠做到如此“包辦”學生的實習,實屬不易,而且此種實習安置模式也是全國絕大多數職業院校目前的共同做法,本不該因一名“月曠課達136節”學生的“投訴”而令校方坐立不安,走到風口浪尖。但事實上,該校城市建設與管理學院領導對此問題的擔懮和膽怯心理,已在記者面前袒露無遺。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說,“非常擔心讓物業管理專業的學生實習從保潔員做起,會是又一輪猛烈批評的開始。”
何以至此?該院領導的歸因是“全社會對職業教育並不完全了解”。此話雖不盡全面,卻可謂一語中的。
正因為我們不了解職業教育的戰略屬性,所以在很多人的眼裡職業教育可有可無,說起來重要做起來不要;正因為我們不了解職業教育的客觀規律,所以我們可以長期遠離市場需求,由學校孤軍作戰、閉門造車;正因為我們不了解職教人纔的培養策略,所以會有人煞有介事地叫停頂崗實習。
而這些都是職業教育發展的重大誤區。
眾所周知,職業教育是與實踐、與企業、與產業、與社會聯系最為密切的教育,它所培養的人纔必須具備直接服務崗位一線的實用技術和管理技能。雖然中職與高職在人纔培養的層次定位上有所不同,但中高職畢業生必須適應崗位需求的共性卻毫無二致。所以,其培養過程必然離不開企業的參與,少不了實踐的磨練。
國家層面的《職業教育法》、《勞動法》以及《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等,都對職業院校的頂崗實習列有非常明確的條文,將工學結合、頂崗實習以文件的形式確定下來,要求職業院校重視頂崗實習。這一決策顯然並非空穴來風、自說自話,而是經過很多專家的反復論證和周密研究,並為國外職教強國的成功實踐所檢驗,是不容懷疑的真理。
回顧現實,我們之所以會對職業院校的頂崗實習產生懷疑,並非制度設計有誤,而是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由於多種主客觀原因而走調跑偏。比如說,國家制定頂崗實習制度,本意在於通過“頂崗”讓學生實現在真實的生產環境中鍛煉和學習,以達到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目的,但卻被很多院校簡單、片面地理解為,僅僅是提前安排學生到企業上班,並進一步演變為部分學校“克扣”教學課時、壓縮教育成本的借口。
再比如,作為職業院校育人過程的一個重要環節,學校在學生離校實習前應該制訂出科學嚴密的實習計劃,讓學生帶著學習任務或畢業設計項目走向企業,有目標、有步驟地完成既定的實習模塊學習任務。但現實是,由於對為什麼要頂崗實習理解不深、吃得不透,很多職業院校單純是為了“完成任務”,僅僅為了兌現招生宣傳時的“包實習”、“包就業”承諾,而組織學生外出實習,因而在實際操作中不問崗位、不問專業、不問時間、不問報酬,最終導致家長認為學校不負責任,這不僅引發了很多矛盾,更影響了職業教育的社會聲譽。更有甚者,少數職業學校或個別教師,竟然伙同社會中介機構和實習單位,聯手克扣學生的實習報酬,把學生當成了賺錢的工具,把頂崗實習變成了純粹的勞務輸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凡此種種,不僅敗壞了職教形象,更影響了社會對職業教育的正確認識,進而對頂崗實習產生抵制和詆毀。對此,我們最迫切需要做的補救工作是查處整治,而不應該是因噎而廢食,因為職業教育的本質屬性注定了它不能與產業脫節,所以對頂崗實習的強制執行我們必須旗幟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