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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下午,吉林省招生部門組織記者采訪高考錄取現場。設立於吉林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地點內的我省招生錄取現場實行全封閉管理,記者履行了嚴格的出入手續後纔得以進入。7月7日至8月23日高考各批次錄取期間,每日22時省招生辦會更新錄取信息,考生可在22點後查詢到當天最新的錄取結果。
在招生錄取現場,記者看到十幾名老師在電腦前聚精會神地操作投檔。目前正在進行高考提前批次的錄取工作。據省招生辦副主任趙樹寬介紹,提前批錄取工作預計到7月11日結束,7月12日將進行特殊類型招生批次的錄取。“特殊批次錄取只進行一天,這一批次主要是面向全國重點大學的特殊招生,比如說,重點學校的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員以及藝術特長生的錄取。”提前批共有171所高校計劃招生5779人,“到目前為止,在這一個批次省招辦已經向高校投放考生檔案900人,但是還有部分學校的第一志願生源不足,預計省招辦還要投放二志願、三志願。”趙樹寬說。即日起,考生就可查詢提前批錄取結果,考生可登陸吉林省教育信息網(http://www.jledu.gov.cn/)、吉林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招生信息網(http://zsb.jledu.gov.cn/)查詢。
趙樹寬提醒考生,“每個錄取階段我們都是按照不同批次錄取的,所以沒有達到該批次的錄取分數線,是不可能錄取考生的,考生切勿上當。”
一、第一階段錄取(本科7月7日至8月1日)
1.提前批:7月7日—11日,其中10日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考生須在當日14時前完成網上填報征集志願工作。
2.特殊類型招生批:7月12日。
3.第一批(重點本科批)
第一批A段:7月13日—17日,其中15日、17日兩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考生須在15日16時、17日12時前完成網上填報征集志願工作。
本科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時間安排:7月18日—19日,其中19日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鎮賚、大安、通榆考生須在當日12時前完成網上填報征集志願工作。
第一批B段:7月20日—21日,其中21日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考生須在當日14時前完成網上填報征集志願工作。
4.第二批(普通本科批):
第二批A段:7月22日—26日,其中25日、26日兩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考生須在25日14時、26日12時前完成網上填報征集志願工作。
第二批B段:7月27日—28日,其中28日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考生須在當日14時前完成網上填報征集志願工作。
5.第三批(民辦和獨立學院本科批):7月29日—8月1日,其中7月31日、8月1日兩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考生須在7月31日12時、8月1日12時前完成網上填報征集志願工作。
二、第二階段錄取(專科8月7日至8月23日)
1.專科(高職)提前批:8月7日—9日。
2.普通專科(高職)批:
普通專科(高職)批A段:8月10日—14日,其中13日、14日兩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考生須在13日16時、14日12時前完成網上填報征集志願工作。
專科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時間安排:8月15日—16日,其中16日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考生須在當日12時前完成網上填報征集志願工作。
普通專科(高職)批B段:8月17日—19日,其中19日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考生須在當日12時前完成網上填報征集志願工作。
3.獨立學院(民辦)專科(高職)批:8月20日—23日,其中23日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和專業,考生須在當日12時前完成網上填報征集志願工作。
鏈接二:我省高考錄取工作實行“六公開”
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已經開始,省教育廳日前召開全省普通高校推進招生陽光工程暨加強招生錄取工作會議,要求各高校在招生工作中必須做到“六公開”。錄取期間,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要巡回省內各高校開展專項督察,各高校都要設立舉報電子信箱,公布舉報電話,安排專人接訪,暢通申訴及信訪渠道,做到“有訴必應、有案必查、有錯必糾、有責必問”。
“六公開”:
一、招生政策公開,認真執行不變通。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增強信息公開實效,確保考生在招生錄取各階段及時准確地了解掌握應知、須知的有關錄取政策、要求、信息查詢以及申訴的渠道和辦法。要嚴格按公布的招生章程執行,不打折扣,不搞變通。未經省招生辦網上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電子學籍注冊。
二、計劃使用公開,嚴格規范管理。沒有經過批准的招生計劃一律不安排招生錄取。加強對調整計劃使用的管理和監督,按照“集體議事、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規范計劃調整的程序、范圍和責任。
三、錄取程序公開,嚴格規范操作。各高校要按照遠程網上錄取的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收費項目公開,杜絕亂收費。各高校要嚴格按規定收費,所有收費項目和標准都要經省有關部門批准。嚴禁在任何時候以任何理由或名義向考生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嚴禁向學生收取國家統一規定項目以外的費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增加計劃”、“定向”、“贊助”等名義向考生亂收費。
五、查處公開,嚴格防范和嚴厲打擊中介詐騙活動。任何學校都不得游離於正常工作體制之外委托中介機構組織生源,更不允許中介機構參與招生。對進行招生詐騙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公安、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堅決予以查處、打擊。
六、認真做好新生錄取通知書的發放工作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新生的入學資格審查,由學校統一進行,不准下放或變相下放到各院系。新生入學通知書必須采取郵政特快專遞等方式寄送,不得采取平信或代領方式遞送。對弄虛作假或違規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入校的取消其學籍,同時,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