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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據人民大學招辦公布的錄取結果,今年人大首次在提前批小語種錄取時,區別男女劃分數線。文科的男生分數線601分,女生分數線614分,去年的文科線為637分。理科男女線均為644分,比去年降低8分。
“男女有別”是人性化的體現
乍一聽到這個消息,有“重男輕女”之嫌,但細細品味,卻感覺校方有人性化的考慮在裡面,“男女有別”並不是男女歧視,對這種做法先不要急於“拍板子”,可以站在校方的角度重新審視一下。
作為語言類課程,從生理學上來講,女孩具有先天性優勢,正如男孩在工科類課程方面具有先天性優勢一樣。女孩習得語言比男孩早,思維方式偏於形象思維,擅長於機械記憶與形象記憶,而男孩思維方式偏於邏輯思維,擅長於理解記憶與抽象記憶,相比較而言,女性更適合於語言類課程的學習。但是社會不僅需要女性語言工作者,有時候也必須需要男性語言工作者,如果因為在招考過程采取片面的分數一刀切,男性在與女性的競爭中失去很多機會,從表面上看,是公平合理,但對社會發展長遠不利。
作為一個學校而言,也要講究性別比例。如果工科專業全部是男生,語言類專業全部是女生,這樣容易造成一種思維的僵化,畢竟男女都有自己擅長的地方,語言類專業也需要邏輯思維,工科類專業也需要形象思維,片面的單一化,不利於一個學科的發展。對一個班級而言,男女的比例協調有利於促進男女之間的交流,有利於個人價值觀,幸福觀的塑造。
以筆者看,“男女有別”並非男女歧視,而是校方從人性化角度作出的現實考量,值得肯定。
“男女有別”是性別歧視
日前,根據人民大學招辦公布的錄取結果,今年人大首次在提前批小語種錄取時,區別男女劃分數線。
不知道“男女有別”是出於何種考慮。常識告訴我們,這與小語種的學習和掌握無關,也與今後的就業無關,許多小語種的翻譯和研究,不乏女性乃至優秀的女性。換言之,小語種的招生,根本就不應該“男女有別”。
對女生更加苛刻的錄取分數,無疑降低了女生的錄取概率,許多女生,有可能因此失去了學習和深造的機會,造成無法彌補的終生遺憾。這顯然侵害了女生的權益,對女生是不公平的。
實際上,學校也沒有權力,來制訂和實行如此“男女有別”的招生辦法。《教育法》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也因此,於就讀人大,男生和女生有著平等的權利,應該受到同樣的尊重,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學校的任何做法,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或許,人大區別男女劃分數線,是為了就讀男生和女生,保持一個大致平衡的比例,但這顯然不應以剝奪女生的平等權利為代價。實際上,也只有在平等的條件下公平自由競爭,纔能達到一種真正意義上的平衡。
不論是出於何種目的,從深層次上說,折射出的是國人性別歧視的觀念。而千百年來,尤其對女性的歧視,更是根深蒂固。也因此,即使是堂堂高等學府,一不留神,就背離現代文明,侵害女生平等權利,而且是如此的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