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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教育部起草的《關於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暫行處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按照這部被業內人士稱為“史上最嚴”的論文打假辦法的規定,如果學位論文造假,不僅造假者將被取消學位,並禁止申請學位三年,相關學校和導師也將“連坐”,高校將可能被取消學位授予資格,相關導師將面臨最重被解聘的處罰。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說,申請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所提交的學位論文,如出現買賣、代寫或者抄襲、剽竊等作假情形的,將來都要依照該《辦法》處理。
依照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學位申請者的學位論文出現購買、他人代寫、或者抄襲、剽竊等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已經獲得學位的,依法撤銷其學位。取消學位申請資格或者撤銷學位的,從處理決定之日起3年內,各學位授予單位不得再接受其學位申請。論文作假的申請者為在讀學生的,將予記過以上處分;為在職人員的,將通報其所在單位。
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售賣學位論文者,屬於在讀學生的,由其所在學校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屬於學校或者學位授予單位的教師和其他人員的,由其單位給予記大過以上處分。組織論文代寫、買賣或者由此獲利的,從重處理。
學生論文造假,學校、導師也將受到處罰。依據征求意見稿,導師未盡到教育、指導和審查把關職責,其負責指導的學生學位論文存在作假情形的,該導師將面臨暫停招生、取消指導教師資格,直至解除聘任合同等處理。出現多起或者連續出現論文作假的學位授予單位,將被停止或者撤銷授予學位的資格,主管部門還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問責。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涉嫌論文造假的學位申請者、學生、教師等有關人員,在做出處理決定前,有權利陳述和申辯。受到處分的人員如不服處理決定,可以依法提出申訴、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此外,該辦法還規定,社會中介組織、互聯網站和個人,組織或者參與學位論文買賣、代寫的,由有關主管機關依法查處。業內人士表示,此規定劍指組織論文買賣的“黑中介”、網站等,但其實際執行效果仍有待觀察。
馬上就訪
論文代寫恐跟風漲價
本報訊(記者王東亮)昨天下午,這部“史上最嚴”論文打假辦法已在互聯網上快速傳開,但記者發現,一些買賣論文的網站不僅對此不以為然,甚至還將跟風漲價。
記者通過百度搜索到了450萬餘個網頁。百度排名靠前的學位論文網、晉級論文網等仍提供有償論文代寫服務。
記者以論文求購者的身份撥通某論文代寫網站的客服電話,客服人員表示已看到了教育部有關論文打假的方案,正在“研究對策”,不排除未來漲價的可能。“上面肯定要查得嚴了,對論文的質量要求也更高,我們的風險也增大了,要買論文當然要多付錢!”客服人員還勸記者搶在漲價前訂購論文。
另一家網站的客服人員表示,論文價格依據質量、撰稿人和本、碩、博等級的不同而各有高低。當記者擔心買的論文會被查出來時,客服人員信誓旦旦地表示:“我們提供的論文都是作者原創,保證查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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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論文打假規定
清華大學:對剽竊抄襲或偽造實驗數據、計算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可處留校察看處分,嚴重的開除學籍。
北京大學:由他人替自己撰寫論文或者替他人撰寫論文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北京師范大學:如學位申請者弄虛作假,一經查出即撤銷所授予的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