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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住址分離的小學畢業生有望就近入學四證齊全的外來人口子女可到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7月18日,太原市小昇初工作方案確定。今年,太原市小昇初仍堅持『 免試、就近、劃片、分配 』入學的原則,和『公辦不擇校,擇校到民辦』的原則同時進行。目前,市政府已成立由副市長陳河纔掛帥,教育、紀檢、財政、物價、民政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2012年太原市小學畢業生昇初中工作領導組』,目標是確保每一個小學畢業生按時昇入初中。
任何學校不得以儲備金名義集資
今年,太原市的小學昇初中工作繼續由市教育局統籌協調、跟蹤監管,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民辦初中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按照『免試、就近、劃片、分配』的入學原則,市政府要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民辦初中學校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任何學校不得突破招生規模、不得超班容量。未經批准,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招生和舉行招生考試。嚴禁違反規定跨縣(市、區)在公辦初中學校之間擇校,減少非正常跨學區分配學生比例。
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由學生及監護人自願報名、學校具體組織實施、教育行政部門監督。任何學校不得以儲備金等名義集資,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初中招生考試。與此同時,市政府要求各縣(市、區)增加接收外來人口子女入學的公辦學校數量,優化接收學校布局布點,統籌做好外來人口子女入學工作。
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戶籍、住址分離可就近入學
今年,太原市城市范圍內公辦初中學校,仍實行中小學相對就近和按小學畢業生戶籍、住址一次性劃片分配昇初中辦法。
擁有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非本學區范圍內的,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參加昇初中分配,由學生及其監護人向畢業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上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按戶籍所在地相對就近安排昇學。
戶籍、住址分離的小學畢業生視具體情況可由實際居住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市政府明確要求,嚴禁跨縣(市、區)在公辦初中學校之間擇校。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義對其他縣(市、區)小學畢業昇初中學生進行擇校分配。各縣(市、區)農村小學畢業生由各縣(市、區)統籌安排,直昇本鄉鎮初中就讀。
擁有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也可自願選擇到民辦初中學校入學,被正式錄取且簽訂正式協議的,不再分配公辦初中學位。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四證齊全可在『家門口』上初中
需要具備的四證包括:居住證或暫住證,監護人流動人口婚育證,原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或學校證明,監護人用工合同或營業執照的外來人口小學畢業子女,將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自願選擇到民辦初中學校入學被錄取且簽訂正式協議的,不再安排公辦初中學位。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初中兩個班的招生計劃,將納入所在區域公辦初中學校分配。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其他初中招生計劃實行提前單獨招生。民辦學校初中招生不得舉行文化課考試
民辦初中招生,將在學生及監護人自願報名原則和市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下進行,不得舉行文化課考試,不得突破招生計劃,不得超班容量招生,並在規定時間內張榜公布錄取學生名單。凡已被民辦學校錄取且簽訂正式協議的學生,不再參加公辦初中學校分配。
隨班就讀的殘疾小學畢業生,將按照到中學隨班就讀或轉入特教學校等辦法安排。市政府明確規定,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分配的殘疾小學畢業生接受義務教育。
為使『小昇初』工作真正成為『陽光工程』,市政府明確規定,嚴明『小昇初』工作紀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招生規定,不得以文化考試形式確定學生入學資格,不得違規收費、跨區招生、擅自突破本校招生規模和班容量。違反規定的,依法從嚴處理。
今年,教育部門將建立民辦學校招生與辦學資質掛鉤、外來人口子女入學與獎勵資金掛鉤、縣(市、區)分配工作與年度考核掛鉤的『小昇初』分配工作考核機制。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