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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高校畢業生預征工作在高校由哪個部門牽頭負責?
由學生管理部門或武裝部門牽頭。有意向參軍入伍的高校畢業生可向所在學校學工部(處)、就業中心、武裝部諮詢。
12.高校畢業生預征的政審工作由哪個部門負責?
征兵政審工作由各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統一安排,由同級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13.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除享有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審、優先審批定兵外,還享受優先選拔使用、考學昇學優惠、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就業安置幫扶等優惠政策。
14.如何理解高校畢業生應征"優先"政策?
征兵報名前,縣級兵役機關通知預征對象報名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高校畢業生本人持《登記表》到戶籍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報名應征。
高校畢業生預征對象體檢由縣級征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部門具體負責。征兵前,縣級兵役機關要通知預征對象體檢時間、地點、注意事項,安排其上站體檢。
組織高校畢業生政審時,嚴格按照《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進行。《應征公民政治審查表》中的"就讀學校鑒定意見"欄的鑒定意見以《登記表》意見為准,不再填寫鑒定意見。入伍前,《登記表》作為政審表的附件裝入新兵檔案。
縣級兵役機關召開定兵會議審批定兵時,優先批准體檢、政審合格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入伍。
15.如何理解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優先選拔使用"?
對符合選取士官條件的士兵,同等條件下具有全日制大專畢業生以上學歷的優先選取;相同專業崗位的士兵,在任職能力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選取高學歷士兵。
對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統一錄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士兵,以及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的畢業生士兵,表現優秀的可選拔為提乾對象;對國家"211工程"等重點高校、軍隊建設急需的國家級和省部級重點建設學科畢業生士兵,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
16.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給予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內容是什麼?
從2009年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費補償款首先用於償還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17.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標准是多少?
國家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為6000元;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者代償;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低於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18.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嗎?
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定向生、委培生、國防生、按部隊生長乾部條件招收的大學畢業生,以及從高校畢業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19.實行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如何計算?
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年限,不論服役時間長短,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一次性給予補償。在校學習時間低於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實際學習時間計算。在校學習時間高於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學制規定年限計算。專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的實際時間計算(即按完成最終學歷階段學習任務的實際時間計算)。
20.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的程序是什麼?
⑴填寫有關表格:預征工作開始後至6月15日前,有應征意向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登錄"大學生預征網上預征報名系統"(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填寫、打印並向就讀高校遞交《登記表》、《申請表》。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還需提供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計劃書復印件。其中,應注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⑵高校初審蓋章:離校前,高校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條件資格、具體金額及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連同《登記表》一起交給學生本人。
⑶表格遞交縣征兵辦:10月31日前,高校畢業生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應征時將《登記表》及《申請表》交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⑷縣征兵辦審批入伍、復核材料並蓋章:12月31日前,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批准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後,向其發放《應征入伍通知書》,並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等情況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分別在《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⑸學生資助中心審核並確定最終名單:次年1月15日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戶籍為本縣(市、區)的入伍高校畢業生的《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及《申請表》原件,寄送至應征入伍畢業生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各高校按隸屬關系,分別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最終,匯總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核、備案後,確定當年享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政策的最終名單及具體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