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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教師從未參加過論文評選,卻意外收到“領獎通知”——
警惕!“江湖機構”瞄准教師圈錢
只要交418元至1280元不等的人民幣,就可以“領”到論文獲獎證書、先進個人證書、獎牌等。幾天前,山東省濱州市某小學教師汪燕就收到了這樣一份“領獎通知”。讓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最近兩年,自己從未參加過論文評選活動,何來獲獎證書?
“獲獎論文”已發表兩年
這份“首屆全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研成果獎暨全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先進個人評選通知”,是以“中國教育發展學會2012第5號‘紅頭文件’”的形式發出的,“通知”上還標注了“599421A”的獲獎編號。
“通知”這樣寫著:“2001年,教育部正式啟動了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為了展示實施新課改10年的教育成果,總結各類教育教學改革的成功經驗,促進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中國教育發展學會特舉辦首屆全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研成果大獎賽及‘全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先進個人’評選。您的作品《××》立意鮮明,論據充分……經本次評委會專家評審,榮獲一等獎。經本會提名、評委審核,鑒於……特授予您2012年度‘全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先進個人’稱號。您的作品推薦發表在國家大型教育文獻《中國教育探索與研究》,擬定於2012年8月出版,特此祝賀……”
“我從來就沒有與這家機構有過聯系,為什麼‘通知’能如此精准地知道我的姓名?”汪燕左思右想,看到“通知”上標明的獲獎作品名稱,纔恍然大悟,原來,這是她兩年前發表的一篇論文。
收到“通知”後,汪燕將信將疑,於是她撥通了總部位於北京市東城區的中國教育發展學會聯系電話,求證獲獎信息的真偽。
電話的另一頭,中國教育發展學會的工作人員答復汪燕:“我們從近幾年公開發表的刊物上將您的論文篩選出來,經過嚴格評審後,確實獲獎了,請您按照通知的要求,盡快辦理領取獲獎證書的相關手續……”
沒有備案的“國字頭”學會
對這個答復,汪燕既驚喜又疑惑:“如果單純從評職稱的角度來說,這種蓋有‘中國’字頭公章的獲獎證書,往往能在激烈的晉職競爭中證明獲獎層次之高,確實對我們這些長期在基層的老師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如果是‘江湖機構’,不但對晉職無益,反而讓人產生弄虛作假的印象,起反作用。”汪燕說,雖然這些年她的獲獎履歷裡並沒有什麼帶“中國”字頭的證書,但至少每一份證書都是真的,不僅沒有向主辦方交過任何手續費,反而獲得主辦方發放的獎金。
翻開隨同“獲獎通知”寄給汪燕的“領獎回執單”,記者看到,“領獎方案”分為418元、550元、880元、1280元和特殊情況等5個檔次。每個檔次對應著不同“待遇”。有的可以獲得論文獲獎證書、先進個人證書、木制獎牌、《中國教育探索與研究》;有的除了獲獎證書之外,還可以獲得編委聘書、副主編聘書。“會員專區”不僅將會員分為300元的普通會員和680元的終身會員兩類,而且還規定,獲獎者均可申請入會,會費每年100元;入會後,會員除了獲得學會頒發的會員證或榮譽理事證外,普通會員還可“優惠在CN教育期刊發表2200字作品”,終身會員可以免費發表作品。
中國教育發展學會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機構?記者為此先後采訪了民政部、教育部相關部門。民政部表示,截至目前,民政部沒有該機構的相關備案記錄,而且按規定,凡帶“中國”字頭的協會、學會等組織均需要上報國務院審批。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地址/域名信息管理系統”,記者也沒有查到該機構網站的ICP備案號。
在該機構網站上,有一段這樣的“自我介紹”:中國教育發展學會成立於2000年9月……業務范圍是,收集整理教育信息、成果,提供諮詢服務;開展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改革實驗和學術交流活動;編輯、出版、發行有關書刊和資料……
讓記者疑惑不解的是,該網站的一則“期刊征稿”啟事上這樣寫著:本會多年來與多家雜志社保持良好合作,為廣大教育工作者發表論文提供了一個良好平臺,在業界具有廣泛的影響。本會保證推薦期刊均是國家正規刊物,可於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官網查詢,會員可優先優惠發表……“期刊征稿”啟事下方,展示了《教學與管理》、《社科縱橫》、《教師》和《校外教育》等10餘類期刊的封面圖片。
切斷“江湖機構”的利益鏈
近日,記者以獲獎教師為名,諮詢該機構一位工作人員。諮詢中,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次我們在全國范圍內只評出了一等獎150名,二、三等獎各200名。之所以你能評上,是因為我們學會在全國很多期刊雜志聘請了許多編輯擔任評委。”
當記者隨即諮詢能否通過他們發表論文時,該工作人員稱:“只要你辦理了領獎手續,成為學會會員,今後就能在網站提供的期刊上發表論文,可優惠20%。一般情況,省級刊物發表一篇2000字的論文,收費400元至500元;國家級刊物發表一篇2000字論文,收費800元至1000元。如果你評職稱還需要其他獲獎證書,可以把文章發到郵箱,我們評審後,幾天內就可以給你寄證書……”
河南鄭州某中學教師李堔為了評高級職稱,曾花900元在一家號稱省級刊物上發表了一篇1300多字的小論文。可是,刊物寄來了,也是省級,但論文卻發在“增刊”上,最終,在評職稱中被評委們認定為“不算數”。
去年,一家民間教育機構聘請他擔任兼職編委。進入這個“圈子”後,李堔發現,由於目前各地職稱評聘中“幾乎都對論文及獲獎證書有硬性要求,所以這正好給一些機構圈錢留下許多空子”。面對包括大學教師在內的全國教師這個龐大市場,很多期刊、雜志都與民間機構有著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我所在的這家機構,每年至少有四五千名教師要求發表論文、購買獲獎證書”。
民政部相關部門負責人認為,之所以目前許多“江湖機構”對准教師、學生設局行騙,就在於這些機構利用了教師評職稱、學生畢業需要發表論文的急切心理,同時也與國家有關部門對當前各類“江湖機構”監管存在漏洞有關。對此,相關部門應通力合作,展開綜合治理,要壓縮這些“江湖機構”與一些體制內機構利益聯系的空間,截斷“江湖機構”“借雞下蛋”的渠道。同時,對於這些未經權威部門正式注冊或地址不詳機構的各類“邀請”、“領獎通知”等,廣大教師、學生要保持高度警惕,多方核實,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