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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對高職生的技能要求
1、德國
德國功業技術教育以培養學生“關鍵技能”為目的,該技能又被稱為“核心技能”、“基本技能”、“必要技能”、“共同技能”或“可遷移技能”,意指具體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知識以外的,從事任何一種職業都必不可少的基本技能。他強調的是,當職業發生文化時,從業人員所具備的這一技能依然起作用。從業者的這一基本素質能使他們在文化了的環境中重新獲得新的職業和技能,所以有人形象地稱他為“可攜帶的技能”,因他在勞動者未來的發展中起關鍵作用,故而被稱為“關鍵技能”。
2、英國
①交流技能,即以多種多樣的形式提取、呈現、分析和評價信息的技能;②計算技能,即解釋和運用數字材料的技能;③信息技術技能,即應用信息技術從事一系列日常工作(如文字信息處理、模型設計等)的技能;④他人合作技能,即個人的認知能力和與他人交代、協作的技能;⑤改善自學與自做技能,即計劃和評價自己的學習和行為,努力改善自學與自做的技能;⑥解決的技能,即確定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並付諸實施,檢查其實效的技能。
3、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提出了“為工作、為教育、為生活的關鍵技能”,具體定為七項技能:①收集、分析、組織信息的技能;②表達想法與分享信息的技能;③規劃與組織活動的技能;④團隊合作事技能;⑤使用數學概念與技巧的技能;⑥解決問題的技能;⑦運用科技的技能。同樣,這些技能也不是為了提高職業學校學生的某一項工作技能,而是為了提高全體民眾一生的生存能力,是每一個公民不可缺少的生存技能。
4、美國
美國勞工部提出了會一個進入勞動市場的人所必備的關鍵技能共有五個方面:①學習技能,要求學生在課程學習的過程中,能設計、監和評價自己的方法活動;②思考技能,要求學生能夠創造性地、批判性地和策略性地思考,做出有效決定,解決各種問題,實現個人學習目標;③交流技能,要求學生能夠設計、參與、拼死拼活和評價在不同情境中的交流活動;④技術技能,要求學生能夠在迅速文化的信息社會中,了解、使用、選擇和評價各種技術以及在工作中應用技術的技能;⑤人際交往技能,要求學生能夠與他人一起有效地工作,並且在各種情境中積極參與群體活動。
5、日本
1996年8月,日本中央教育審議會發表題為《關於我國面向21世紀的教育》的諮詢報告,將培養學生的“生存技能”作為教育改革的目的,它包括:①溝通技能;②實踐技能;③判斷技能;④獨立思考技能;⑤問題解決技能;⑥信息處理技能;⑦同情心和正義感等基本素質和綜合技能。
6、香港
在香港《終身學習,全人發展》的文件中,教育統籌委員會建議制訂了一個靈活開放的課程結構,培養學生的9種“共同技能”及價值觀和態度。共同技能為:①協作技能;②溝通技能;③創造技能;④批判思考技能;⑤運用技能;⑥過關技能;⑦解決問題技能;⑧自我管理技能;⑨研習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