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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教育部等國家多部門陸續出臺了關於治理教育亂收費,特別是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規定。然而,重慶市多所學校在『小昇初』招生過程中,不但收取數萬元擇校費,還同時規定:學生在無法就讀要求退還擇校費時,學校將根據擇校費的繳費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退款手續費,手續費最高的竟達萬元。
手續費最高上萬元
重慶『名校』收取的擇校退款手續費是一項未經物價部門、教育主管部門明文批准的收費項目;退款手續費並無統一標准,多以學校直接對家長發出的通知為准。收取退款手續費已成為重慶主城區各學校『小昇初』招生的潛規則。
重慶市渝北區梁女士的孩子今年小學昇初中,她在北大附中重慶實驗學校繳了4萬元的贊助費,最後她的孩子沒在該校就讀,學校只退了3.4萬元給她,理由是要收取15%的手續費,共計6000元。記者調查發現,與梁女士有同樣經歷的學生家長不在少數。
此外,各學校退款手續費的高低差別較大,有的學校收取繳費總額的2%-3%,而有的學校則會收取繳費總額的25%甚至更高。
位於南岸區的重慶第十一中學校是記者調查的學校中手續費最高的一所,手續費佔到了繳費總金額的30%。記者24日以學生家長的名義致電十一中,該校招生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擇校費用的高低取決於孩子『小昇初』考試的總成績以及小學五、六年級的考試成績和獲獎情況,但無論如何,3.8萬元是『起步價』,如果因為學生方面的原因需要退費,則需扣除繳費總金額的30%作為手續費。即便按照該校擇校費『起步價』3.8萬元計算,如果退費則要扣除高達11400元的手續費。
手續費的收費依據何在?
對於退款手續費,各學校給出的理由主要有兩點:一是家長所繳納的費用都已上交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從財政局退款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二是為防止家長多個學校繳納擇校費,擠佔其他學生讀書的名額。
十一中招生辦工作人員說:『家長之前繳的錢已經入了區財政,從區財政退錢手續費有點高哦,要扣30%的手續費。』『為什麼手續費這麼高?』記者追問。她說:『這是財政方面的規定,我們也不清楚。』
誰在給『名校』橕腰?
國家有關部門出臺的《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明確指出,要堅決糾正越權設立收費項目和違規制定收費標准的問題。但類似擇校費退款手續費等亂收費現象依然在制度面前『我行我素』。
記者調查發現,原因主要集中於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教育資源分配嚴重失衡,大部分優質教育資源集中於少數學校手中,家長只能接受學校制定的『霸王條款』;二是主管部門對學校的違規行為,以『家長事先簽訂協議同意收取手續費』為理由,對潛規則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度。在記者調查中,教育主管部門多次以『負責人不在』『不方便透露』等理由拒絕接受記者的采訪。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王安白指出,作為監管者的教育主管部門與學校是利益共同體,學校的收入、昇學率等指標同時也是主管部門的政績,在利益的驅使下,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的違規行為采取默許的態度,學校的違規行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這也使得擇校潛規則氣焰更為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