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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媒體報道,包括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李敏生、“五筆字型”發明人王永民和翻譯家江楓等在內的一百多名學者聯合簽名舉報信,稱商務印書館今年出版的第6版《現代漢語詞典》收錄“NBA”等239個西文字母開頭的詞語,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國務院《出版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4號令)等法規。對此,“現漢”第6版修訂主持人江藍生則表示,相關規定是不能濫用字母詞,與詞典在後附上字母詞供讀者查找方便是兩回事。
記者致電李敏生,他表示,語言文字是中華文化的基礎,英語引入《現代漢語詞典》,是從根本上破壞中國文化的基礎,是對漢字實質性的破壞。對此,江藍生表示,新聞出版總署的相關條例,是不能濫用字母詞,與我們把群眾日常生活中常用的字母詞附在後面,讓大家有一個地方去查,是兩回事。字母詞是一個客觀存在,條例沒有說禁止使用字母詞,中央電視臺的縮寫是CCTV,老百姓上醫院照B超查CT,空氣質量有了PM2.5,日常生活中能離開這些字母詞嗎?詞典附上常用的字母詞,是為讀者提供方便。
記者就此致電有“語林啄木鳥”之稱的《咬文嚼字》雜志,雜志副主編黃安靖表示,“違犯法規”的說法有點過頭,現代漢語中,一些借用外國語的字母詞歷來就有,如X光,不只是現在,以前一直就有。實際上並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使用字母詞,不允許使用字母詞的規定也是不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