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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我市各級機關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我市各級機關2012年公務員招考按照『一次考試,二次調劑』的方式組織實施,2012年下半年公務員招考不再組織公共科目筆試,考生依據參加上半年公務員招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經『二次調劑』報名和資格審查後,直接進入面試。
二、招考范圍
我市各級機關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范圍為:參加我市各級機關2012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未被錄用的考生,但不包括下列考生:
1、2012年非北京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
2、在2012年上半年我市公務員招考中已被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
3、參加2012年上半年我市公務員招考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
4、不符合2012年1月6日發布的《北京市各級機關2012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的考生。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北京市各級機關2012年下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考生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rbj.gov.cn)、北京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bjpta.gov.cn)查閱《招考簡章》。
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的,限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的人員(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報考。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按照我市有關規定,被聘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被聘用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畢業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諮詢時,請考生直接與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諮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