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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了,華南理工大學女生小鍾本該順利昇上大四,可她卻回到家鄉汕頭的高考補習班,重新走上了高考復習之路。這一切皆因幾個月前她在考場上的一念之差。
考場混亂造就作弊機會
5月30日下午6時10分,華南理工大學機械工程與自動化專業大三學生小鍾結束完某外企全天的實習面試,回到學校時已近7點。途中,她給一位關系很好的師姐打電話,讓她拿些和德語相關的資料去考場。“在考場坐下沒多久,老師就開始發卷子,師姐當時坐在旁邊和我說了幾句話,老師以為她也是考生,就給她也發了份卷子。”小鍾表示,通選課是大家都公認最不重要的課程,考試現場非常混亂,老師也沒有檢查學生證、考試證等證件。
小鍾稱,這位大四師姐准備去德國留學,德語很好,拿到卷子後半小時內就做完了,並在考生姓名一欄寫下了小鍾的名字。師姐告訴小鍾後,交卷離開考場。而小鍾陸續將卷子做完後,沒寫名字就直接交給了監考老師。
本以為只是件小事,沒想到第二天小鍾就被同學舉報,稱她找人替考。6月12日,經校長辦公室討論,學校對小鍾和她的師姐做出了開除學籍的決定。
再考上華工可承認學力
看到處分書的小鍾一下懵了:“我承認自己當時沒想清楚,的確做錯了,可我並不是主動要求代考的”。小鍾拒絕在處分書上簽名。隨後,她和大四師姐分別提交申訴書至學校申訴委員會。
記者從校方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學校做出此決定的依據有二。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五章第五十四條第四款: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的,學校可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二是根據《華南理工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考核違紀作弊的處理規定》第一條:“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7月中旬,校方駁回了兩名學生的申訴書,將小鍾的處分由“開除學籍”改為“自動退學”,並建議小鍾復讀參加明年高考,如果能順利考入該校該專業,校方將承認其三年學力,讓她直接昇入大四。
9月6日,記者再次致電小鍾,應答的卻是她的弟弟。他說,小鍾已經在家鄉某學校參加高考補習班,學校實行全封閉教學,不允許學生帶手機,一般只有過年過節纔讓學生回家。弟弟說,小鍾的情緒雖然仍比較低落,但已決心要“從頭再來”,“家裡人也一直鼓勵她,但不敢給她壓力,希望她可以慢慢恢復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