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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政策
1、已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能否報考?
答: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經所在單位同意的可以報考。有的職位在報考時規定有最低服務年限(三年或五年,包括試用期)的,要最低服務期滿纔能報考。
2、什麼是國民教育學歷?它與普通招生計劃學歷有什麼區別?
答:中國國民教育學歷,指國家承認的學歷,包括初等教育(小學)、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學)學歷。
目前我國的國民教育高等教育學歷分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
3、香港、澳門和歸國留學人員學歷在何處認證?
答:報考公務員的香港、澳門和歸國留學人員,其學歷須經國家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書面認證後方可錄用。
4、報考者如何辦理報名手續?如果有問題,如何進行諮詢?
答:今年繼續實行報考者在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准考證的辦法。
報考人員可通過登錄本省人事考試網查閱,或撥打政策諮詢電話、技術諮詢電話,了解招考的有關政策規定和網上報名的操作技術等問題。報考人員須根據本人條件,嚴格按照職位資格條件要求選報職位,不清楚的可通過撥打職位一覽表中公布的職位資格條件諮詢電話,查詢核實清楚後慎重填報。
5、報考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職位有何特殊要求?
答:報考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職位除滿足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必須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
6、報考者是否可以隨時查詢各個職位的報名情況?
答:可以。為了方便報考者了解各職位報名情況,各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及時匯總、公布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考生在報名網站可以隨時查詢每個職位最新的報名統計情況。
7、如果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所報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怎麼辦?
答:因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如果被取消,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及時在報名網站發布公告。報考這些被取消職位者可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改報其他職位。沒有改報或不願意改報其他職位者,視為棄考。棄考者的報考費將如數退還。
8、申請享受優惠政策的報考者在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答:凡申請筆試加分的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向各招錄機關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1)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
(2)因公犧牲評定為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縣(區)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3)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的人員,必須提交法律職業資格證原件,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不能作為加分的憑據。
凡報考定向職位的『兩項目人員』需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有關材料:
①『三支一扶』大學生,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管處室出具的證明和服務地縣(市、區)項目主管部門(教育局、衛生局、農牧局、扶貧辦)關於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
②『西部計劃志願者』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志願服務證》(自治區項目的『志願者』憑自治區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地縣以上團委出具的關於其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
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凡在規定時間未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凡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
9、在職人員報考公務員,如何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答:根據《公告》和國家公務員局有關文件精神,在職人員報考公務員,原則上應在現場復審報名資格時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對於出具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延至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筆試政策
1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黨政機關工作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潛能。其測試的主要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全部為客觀性試題,采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11、什麼是《申論》考試?
答:『申論』是指對特定話題提出自己的觀點,並展開論述。作為一種應試文體,《申論》考試主要是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試其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及提出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申論》考試,既有別於古代科舉考試中就給定題目論述某項政策或對策的策略形式,也不同於以往各類考試中的作文形式,注重測試應試者在掌握所學知識的基礎上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能力。全部為主觀性試題,在試卷上作答。
面試政策
12、如何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答:筆試成績公布後,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考簡章》公布的面試人選與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從通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
13、如何查詢是否進入面試?
答: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網站上統一公布。報考人員可以登陸本省的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進入面試。
14、資格復審如何進行?復審時報考者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資格復審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審核。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基本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同時復查各招錄機關初審情況。
審核前,由各招錄機關統一收取擬進入面試人員(含免筆試人員)報名資格證件(包括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體能測評合格證等證件)。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應屆高校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出具所在學校簽章的報名推薦表。
體檢政策
15、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答: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包括筆試和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提出參加體檢人選建議名單,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正式確定體檢人選名單。招錄機關根據體檢結果,提出考察人選建議名單,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正式確定考察人選名單。
16、報考公務員對身體條件有哪些具體要求?考生應注意什麼問題?
答:公務員招考相關法規明確規定,報考者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也就是要求報考者的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報考公安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進行體檢。
17、如果體檢結果不合格,能否申請復檢?
答: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果後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展
其他注意事項
18、參加考試時必須持正式身份證原件嗎?
答:是。參加筆試、面試時,報考者必須持本人正式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如果身份證丟失來不及補辦的,可以持本人駕駛證、學歷證書等貼有照片並加蓋鋼印的有效證件代替。凡持臨時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的考生一律不准參加考試。
19、身份證丟失怎麼辦?
答:考生應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證。身份證丟失的請攜帶派出所開具的帶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身份證號碼必須與報名所填一致。
20、報名序號忘了怎麼辦?
答:登錄報名系統,點擊報名服務器,選擇『查詢修改』,點擊登錄框最下方的紅字『找回報名序號』,接著輸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就可找回你的報名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