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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澳大利亞新快網報道,在澳洲的海外學生首次有了自己的“人權法案”。澳洲人權委員會(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公布了一系列促進和保護留學生權利的原則。
這些原則上周在墨爾本的一個國際會議上被提出,澳洲種族歧視委員會成員斯左克(Helen Szoke)表示,這些原則的目的是引起對“有的時候並不存在的”留學生權利的探討和重視。“這是十分必要的,相關機構有義務為留學生在澳洲的生活提供支持。”她說,“許多學生不知道去哪裡尋求幫助,也不知道他們有什麼權利。”
這些原則分為四個主題:
●加強留學生的人權。
●保證所有留學生免於種族歧視。
●理解留學生不同的需求。
●在澳期間給予留學生應有的權利。
斯左克提出,赴澳洲留學(微博)的人數從1994年的不到10萬人增加到去年的超過55萬人,其中74%的學生接受的是高等教育或職業培訓課程。許多學生的家庭用多年的積蓄換來了留學機會,想要獲取在自己國家可能無法得到的技術和學位,追求一個特別的職業生涯,“充實生活,開拓視野”。“因此,他們來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國家,他們必須在不同的語言環境中盡快了解這裡陌生的體制和習俗。”她說,“盡管面臨這些挑戰,許多學生的感受是積極的。絕大多數學生對澳洲非常滿意,這使得我們國家成為了深受留學生歡迎的地方。”
但她強調“正面的感受”並不是每個人都有,並舉了幾個負面的例子。一位印尼的計算機系學生說:“這裡的利己主義過多,如果你沒有朋友就很困難,因為沒有人會在乎你。”
談到住宿問題的時候,一位學工程的中國學生說:“我沒有正式的臥室,而是在客廳裡的隔間。它是沒有鎖的,因此我更願意叫它我的小棚。”
斯左克表示,這些持續的事例表明澳洲在認可了留學生帶來的經濟效益的同時,並沒有給予這些到訪者足夠的接待。斯左克曾是維州公平機會與人權委員會的委員,當時墨爾本發生了多起對印度學生的暴力襲擊,引起了印度國內的廣泛報道,並導致印度留學生人數直線下滑。她指出,一些學生經受著貧窮、無法得到醫療服務或廉價住房、性騷擾和侵犯以及過高的交通費用等困難。“所有這些意味著一些留學生在澳洲淪為了二等公民,盡管他們希望得到頭等教育。”
斯左克稱,人權委員會意識到了促進更廣泛的人權的需要,並且要有一個簡明的,可以被大范圍地應用的,受到留學生和相關代表支持的公文。委員會已經制訂了一系列廣泛而直白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