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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部行風建設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人21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2008年以來,全國查處教育亂收費案件涉案金額達12.2億元,有11873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
該負責人表示,2010年和2012年,教育部先後出臺兩項重要文件,指導督促全國所有省(區、市)出臺了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就近入學,跨區域招生限定在10%以內;明確取消“佔坑班”、推優生、特長生;實行優質高中平均分配中考名額制度,達到30%以上;取消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和贊助費等變相擇校費;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和行政問責制度。
2011年,國家信訪局受理反映教育亂收費問題的信訪件同比下降37%,全國1188個縣(市、區)實現了教育收費問題零投訴,佔總數的41%。
該負責人說,為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教育部修訂中小學和高等學校財務、會計制度,制定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審計、高校總會計師管理、高校財務巡視等制度,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成立教育部經費監管事務中心,完成6所高校總會計師政府委派工作,強化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行政一把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內部通報制度,完善國家經費統計公告制度。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教育部強調把學術誠信作為師德建設和學生德育重要內容,深入開展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講教育。2011年,接受宣講教育的研究生達85.8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