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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南開大學校長龔克日前在該校學代會、研代會上透露,該校最高議事機構校務委員會裡,將首次吸收兩名學生以校務委員會委員的身份進入。新增學生委員將分別是學生會、研究生會主席。龔克希望同學們將此舉當成“一種學習過程、一種社會體驗、一種公民的民主體驗、一種成長的經歷和職業的准備”。
學生參與學校的最高議事機構,舉凡學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重大改革舉措等重大事項,一一與聞,這樣“徹底”的民主參與設定,確實令人耳目一新。南開大學校長將其稱為“公民的民主體驗”,並不為過。
此前,國內大學在“校園民主”方面作過很多探索,並形成了許多積極有效的參與形式。像中國人民大學的“學生提案委員會”,就是學生與學校相關部門溝通的紐帶;清華大學的“校長接待日”,更是在校領導與學生之間建立了一條直通渠道。諸如此類大學生“參與式校園治理”的做法,在推動學校治理模式產生變化、切實維護學生利益的同時,也引發了一些新思考。
學生提案委員會也好,校長接待日也罷,還有南開的學生校務委員制度,這其中的主導力量,主要的依托者依然是學生會。這樣,也就隨之產生了一個問題:參與學校最高議事機構的學生會主席,如何纔能不淪為民主的擺設、不做花瓶?
這樣的擔懮並非多餘。很多大學生對於學生會主席之類的“學生官”並不完全買賬,認為學生會諸事毫不關己,對之毫無熱情。而復旦大學校長楊玉良在去年的開學典禮上甚至直斥“學生官場怪狀”,並批評現在部分學生“跑官要官”,功利心重。凡此種種,均使得人們對於學生會的代表性產生疑慮,一些極端的意見甚至直指學生會的存在價值。
作為學生自己的群眾性組織,學生會當然應該是代言學生的基礎性機構,並不存在去留問題;現在需要做的,是提高其權威性、代表性。惟其如此,纔能使得“校園民主”真正深入人心,並成就民主治理、公民參與這盤大棋。
具體而言,一方面,必須從源頭抓起,即堅持學生會成員產生的民主選舉,而非學校指定。學生會主席本來就是學生的代表,就應該經過充分的民主程序,由大學生自行選舉產生出來,學校只負監管職責。只要程序合法,學校並無越俎代庖的權力和必要。如果校方過多考慮自己意圖的落實,總想著控制甚至操縱學生會選舉,則只能事與願違,越來越難以得到學生的認同。
另一方面,在學生會乾部履職的過程中,也應該有監督、有問責。既不能放縱私意,無視學生公意;也不能充當好好先生,無為而治。學校相關部門的管理當然很重要,而學生的自治也頗有踐行的必要。比如,學代會能否正常召開,是否建立事關罷免的相關機制,等等,這些制度並非僅僅是一種形式,更不是什麼社會體驗,而是切切實實的民主歷練。
若想實現這些設想,關鍵還在於大學生民主參與意識的提昇。事實上,隨著信息時代的來臨,學生參與的渠道也相應寬泛得多。比如,很多大學的BBS,就是一個民主參與的廣場。只要秉持公道,堅持主張合法權利,個人的“無力感”自然也會消失。從校方來講,似乎也應該及時注意到這種變化,並積極順應變化,察納雅言,提高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