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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州一場校園招聘會上,某學校招人只要“211院校”逼哭女大學生的消息,經媒體披露後,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由於眼下正是大學生求職旺季,“就業歧視”問題引發公眾廣泛共鳴,成為社會各界爭議的焦點。
2007年8月,我國出臺了《就業促進法》,明確提出反對就業歧視。
遭遇或明或暗的就業歧視,大學生難道只能忍氣吞聲嗎?畢業生如何纔能保護自身的權利?
在廣東,最近有一名畢業生在屢次遭遇就業歧視後,高舉法律武器反對“211就業歧視”。他就是汕頭大學09級法學院的王飛。近日在微博上,王飛高調地實名征集就業歧視線索,王飛在接受南方日報記者獨家采訪時表示,自己就是要切實行動,對用人單位“211”“985”生源要求的歧視說“不”。
現狀
因“非名校”被拒,學子心中的痛
12月15日,在華南師大舉辦的一場師范類專場招聘會上,一名來自肇慶的女生神情沮喪地從南海一間中學的招聘攤位前走開。原來,她排隊整整兩個半小時後終於有了面試機會,誰知用人單位一句“我們只要211院校的學生”就把自己打發掉,整個過程也就30秒不到。
這讓辛苦從肇慶趕來的她很受傷,委屈地落下了眼淚。
記者連日來調查發現,211院校門檻竟然普遍成為大學生心中的痛。“高考填志願的時候,我們只知道重本、二本,誰知道還分211和985(工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畢業生小劉有些無奈。
除了院校門檻,性別歧視也是廣大學生尤其是女生詬病的焦點。記者連日跑了十多場招聘會,就看到了形形色色的性別歧視。還有畢業生向記者抱怨:重點院校畢業生優先、學生乾部優先等硬性條件,成為部分畢業生難以邁過的門檻。
據了解,“211工程”和“985工程”是我國上世紀90年代先後在高等教育領域重點建設的項目。截至去年3月,全國一共有112所“211工程”,廣東有4所,分別是: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最新的“985工程”院校一共有39所,廣東有中山大學和華南理工大學2所入選。
記者統計發現,中大、華工、暨大、華師四所院校明年畢業生一共纔3.6萬人左右,本科畢業生為2.4萬人,研究生1.2萬人。而明年我省高校應屆畢業生總數有42.3萬人,四校畢業生只佔我省畢業生總數的8.5%!如果用人單位只要“985”、“211”畢業生,那麼90%的畢業生勢必找不到“飯碗”。
呼聲
拿起法律武器反對“就業歧視”
今年9月以來,汕頭大學09屆法學畢業生王飛通過網申投遞簡歷,在他有意願的十餘家大型企業中,一半以上企業對畢業生的院校背景有硬性規定,非211的同學連投遞簡歷的機會都沒有,這讓他感到“忍無可忍”:“好比參加一場跑步比賽,非211、985的同伴們被直接攔在了賽場外,失去了同時起跑一決高下的機會。”
在經過醞釀後,王飛於11月29日通過網絡發出呼吁:對用人單位“211”“985”生源要求的歧視說“不”!王飛說:“‘211歧視’是一件關乎大學生切身利益的事情,單純的抱怨或一味的忍受根本解決不了問題。但通過一件件小事去引起大家的思考,狀況會越來越好的。”
“我們之所以要求這樣的權利,是因為沒人可以證明經過四年的再積蓄之後,非211、985的學生在就業能力方面就必然低於985、211學校的學生。”王飛告訴南方日報記者,目前他集中收集了幾個企業的招聘廣告等資料,已留有證據,同時也在聯系國內著名法學教授幫忙出具法理分析,更好地佐證歧視的存在及其不合理,預計明年1月份提起訴訟。“畢業前,去一趟法院是我的心願。”
王飛認為,2008年1月1日正式實行的《就業促進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副處長謝向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企業在招聘過程中將一些與崗位本身無關的要求列出來,是絕對不合理,也不允許的行為,限制了一部分畢業生的權利。但他表示,“這是個別單位的個別行為,要另案處理。”
建議
過來人說:招聘條件只是入行“敲門磚”
記者在采訪多場招聘會時發現,很多畢業生將企業設置高准入門檻理解為“今年就業形勢很嚴峻,企業提高點門檻也很正常”。
有畢業生告訴記者,畢業生數量那麼多,好的企業往往是一群人在爭幾個崗位,在那麼短的時間內,企業很難判斷應聘者的纔能,只能根據以往的經驗設置招聘條件,限制應聘人數。“不可能你委屈了之後就有什麼改變,收拾心情繼續找其他工作可能更實際。社會就是這麼殘酷和現實。”
“很多單位在招聘簡章上設置一大堆招聘條件,可能看都看不過來,但其實只是進入的敲門磚,對你在職位上的發展基本上沒有用。”現為某知名網站新聞編輯的小蘇告訴記者,“就業歧視由來已久,我曾經也是一名學生,當然會覺得這不好。其實細細分析之下,就業歧視包括設置院校門檻,都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小蘇表示,走出社會之後會深刻體會到企業為什麼會設置那麼多的准入門檻,“院校差別確實會體現在學生的能力上,當然不排除有小部分在名校裡的墮落分子。其實用人單位只是將院校等級加以利用,作為挑選人纔的一個指標,我認為是無可厚非的。國家對高校分等級是有依據的,靠的是教學水平和教學設備,還有學生水平等條件。”
在深圳寶安區某小學當老師的小孫認為,不管是企業還是學校,肯定是希望招到優秀的人纔,非名校的畢業生中也有很多優秀的人纔,“高考不可能決定人的一生,很多非211的學生能力也不差。”她告訴記者,她們全校七八十名老師中只有三名來自211院校。
企業HR說:只要足夠優秀,肯定有機會
現就職於廣州某研究院人事部工作的侯先生認為,不能單一地將學歷門檻、院校門檻等硬性招聘條件當成“就業歧視”,“就我們單位而言,因為是科研機構,對應聘者的科研能力、創新意識等要求較高,所以很多研究崗位都要求碩士以上學歷。”
侯先生表示,有的畢業生看到招聘簡章上對院校、學歷作出要求,都不敢去投簡歷,其實不要被招聘條件嚇著,只要敢邁出第一步,只要單位收了你的簡歷,肯定還是有機會的。他說,出於優中選優的考慮,有些單位會用略高於實際需求的標准,以吸引更有纔華、更自信的人纔。“去年也有一名本科生在眾多研究生中脫穎而出,只要足夠優秀,綜合表現也不錯,肯定是有機會的。”
侯先生告訴記者,當年他應聘的時候,單位只招9個人,但有500多人投遞簡歷,其中海外留學生、博士生、碩士生佔多數,“我是華師文學院的研究生,一開始我也覺得自己沒有什麼優勢。同組有8個人,6個是中大的研究生。”最後他成功進入單位人事部工作。
就業歧視問題
可能影響
高校人纔培養
-高校觀點
在今年外貿招聘專場上,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校長仲偉合曾說,“不管對哪個學校,我都不允許企業有就業歧視的行為。”他還公開為廣外學子“橕腰”:“廣外不是985,也不是211,廣外就是廣外”,以此表達“對一些招聘單位就業歧視的憤怒”。
知名教育專家、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就業歧視是一個很老的問題,“可以說10年前就是老問題了,每年在大學生就業高峰期都會被提出來。”有關調查顯示,就業腐敗和就業歧視,是大學生認為造成大學生就業難的重要原因。
華南師范大學學生工作部(處)部長胡庭勝則認為,今年的大學畢業生就業形勢較為嚴峻,畢業生供大於求,因此在職位有限、報名者又眾多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也往往傾向於優中選優。“企業設置招聘條件,只要是與崗位相關,其實不應該算是就業歧視,而是企業選擇人纔的一個標准。有的企業即使標明只要211高校的畢業生,或者只要男生或女生,但如果你面試的時候表現好的話,企業也不可能為了一個資質平平的男生,而放棄條件優秀的女生。”他建議畢業生回到原點,加大自身的就業競爭力,“讓企業因為你的優秀而改變招聘條件,畢竟這些是比較靈活的。”
完善《就業促進法》加大處罰力度
-律師說法
廣東十大維權律師劉繼承認為,就業歧視問題屢禁不止的關鍵是現行法律對企業就業歧視的處罰力度不夠。他告訴記者,歐美有些國家如果設置就業歧視條件被起訴的話,可能被政府罰款上萬美元。
應該如何界定企業的“用人自主權”與“就業歧視”?劉繼承認為,“用人自主權”與“就業歧視”的一個分界點在於,招聘條件是否崗位必須的。
劉繼承認為改變就業歧視狀況關鍵在於進一步完善、細化《就業促進法》,“我國的就業法屬於初級階段,就業歧視問題長期以來不是國家勞動立法的關注點,我們當然不可能像歐美等國家一樣建立非常完善的制度,但政府等部門有必要加大就業歧視的處罰力度,對就業歧視的法律責任、法律後果等進行明確的規定。”同時他建議政府、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有些企業並不知道自己設置的招聘條件已經涉及就業歧視,只是根據自己以往的招聘經驗設置條件。”
熊丙奇表示,“我始終認為就業的門檻越低越好,這樣更能夠充分保護畢業生就業平等的權利,應該充分考慮畢業生對於崗位的勝任力,而不是其院校、學歷等外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