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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游戲中花幾萬元買來的“武器”,被好朋友“打爆”,葉先生要求高中生小季賠償4萬元虛擬世界的損失。日前,該案在寶山區法院的調解下,以被告父母賠償原告1.25萬元調解結案。
去年8月13日,葉先生委托宋某登錄他的網路游戲賬戶,對游戲“武器”“天怒”進行精煉。這個“天怒”是葉先生的寶貝,他於2011年10月以2.8萬元的價格,從網上購到,後又花費約價值1.2萬元的游戲幣,進行了精煉和屬性刷新。中午12時左右,好朋友小季趁宋某吃飯下線之際,出於好心,登錄了葉先生的賬戶,幫助他操作,而這次操作卻犯下大錯,葉先生的“天怒”被精煉失敗,致使“武器”消失,葉先生要求小季賠償。小季只是個高中生,哪來錢賠償。
因雙方協商未果,10月15日,葉先生向寶山區法院起訴,稱其與被告小季以及案外人宋某均系網絡游戲玩家,經常委托小季小宋在網絡游戲《武林外傳》中,幫助其完成某些游戲任務以提昇等級。但這次小季的操作,是在沒有得到原告授權的情況下,擅自登錄賬號,導致“武器”被“打爆”,故要求被告小季及其監護人賠償損失4萬元。
近日,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調解。考慮到因“武器”裝備被“打爆”,原告確實蒙受損失,被告小季系未成年人無相應經濟實力,且主觀上是為了幫助原告,原告同意由被告父母賠償經濟損失1.25萬元。(通訊員欣慰記者江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