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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務員面試有多種面試形式,最常見的就是結構化面試,這也是我們大多數面試的形式,當然還有別的類型,比如模擬法庭、無領導小組討論等,這兩個面試形式也是近年來興起的新型面試形式,這次淺談一下華圖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對於模擬法庭面試的技巧和策略。
在我國的雲南省,法檢機關的面試是采用的是模擬法庭面試,是我國首次采用這樣一個較為獨特的面試形式,對於模擬法庭面試來說,有著和結構化面試不同的特點:第一,是這個面試針對的群體是報考法檢機關的考生;第二,它的專業性較結構化面試更強,因為它招考的是法律功底很強的公務員,所以有著很強的專業性;第三,考試形式不同,對於結構化來說是一個考生面對多個考官,而模擬法庭的考生則是一對一的PK,他們面對的是一群有著多年法律工作經驗的考官。模擬法庭的這幾個特點就決定了我們在備考的時候有不同的准備工作。
第一、針對模擬法庭面試當中的一對一PK,這就決定了兩名考生是直接對話,但是這並不代表著兩位考生是單純的對手,其實作為考生來說他們還應該是隊友,兩人在面試的角逐當中體現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如果在對決當中一方被另一方攻的退無可退,沒有還手之力的話,對他本人也不是好事,因為雙方只有在脣槍舌劍當中纔能表現出個人的能力,如果一方就是一個“悶葫蘆”,沒什麼攻擊性的話,對於另一方來說,也沒有發揮自己實力的機會,所以這就要求兩人既要對決還要對話,既要競爭還有有適當的合作,這樣的話纔可以把雙方的實力完全的體現出來,便於考官的選拔。在模擬法庭面試中,並不是在某一次角逐中勝利的一方被錄取,失敗的一方被淘汰,而有可能雙方都被錄取或者都被淘汰,這是完全有可能的。
第二,就是針對模擬法庭面試當中的控方和辯方的發言順序來看,有的學員覺得先發言的控方很不利,而後發言的辯方則處於一個先天的優勢地位。考生擁有這樣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確實不正確的,對於控方和辯方來說,有著不同的優勢和不足,二者是處於同等地位的。首先,控方是第一個發言的,有著先下手為強的優勢,如果表現的很搶眼的話,完全可以通過第一印象取得考官的欣賞,這是對於控方的優勢,那麼作為控方來說,要做的就是一炮打響,取得考官對你的關注,這是取勝之道。而對於辯方來說,就有了後發制人的優勢,對於辯方來說,就要仔細聽控方的發言,尋找他的漏洞,找出他的致命缺陷,然後針對控方的缺點加以無限的放大,然後再提出自己的觀點,這樣纔能做到既能把對方的問題找出來也可以把自己的觀點擺出來。
第三,就是針對模擬法庭面試的這個專業性。模擬法庭面試和一般的法庭審理有著本質的區別,對於模擬法庭面試來說,說到底還是一個面試形式,是考官通過這樣一個形式來選拔人纔。所以還是形式大於內容,當然基本的法律知識我們要掌握,首先要把最基本的民法法條、刑法罪名掌握明白。但是這個面試畢竟不是考專業,在筆試裡已經對專業部分進行了考察,所以在面試還是考察1法律適用2.論據采信3.邏輯推理4.語言表達:5.應變能力: 6.自我情緒控制7.求職動機與職位匹配性8.舉止儀表等綜合能力,而不是單純的法律知識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