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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泰五中初二學生小潘,已經一個多星期沒去上學了,他給出的原因是,此前被同班同學收“保護費”,並遭到毆打,他不敢去上學。
對此,學校政教處相關負責人承認“保護費”一事,稱已批評教育過當事學生,並退回15元“保護費”,他們希望小潘先回學校,如果出現被報復的情況,學校會處理。
漳州市教育局德育科鄒科長昨日也表示,將關注該事件進展,敦促事件解決,並建議學校和家長都應做一些努力,讓小潘盡早回到學校。
稱怕遭報復男生不敢上學
小潘說,去年12月,同學小姚向他收“保護費”,稱不給就揍他,一星期5元,他給了三星期,但從本月開始,爸爸給的零花錢變少了,他就沒有多餘的錢交“保護費”。本月10日,小姚就拿過他的手機,在裡面輸入一段文字:“放學有人要打你,是誰我不說,下星期記得拿20給我”。
本月10日、11日上午,小潘在學校兩次被打。他的同學小唐看到了,稱當時在廁所,班上幾個同學把書包套在小潘頭上,對他拳打腳踢。小唐說,打小潘的幾個同學,平時都和小姚走得很近。第二次被打後,小潘的爸爸潘先生也發現不對勁,追問之下,小潘說出“保護費”一事。
11日下午和上周一,潘先生兩次來到學校政教處,第二次在政教處副主任葉老師的質問下,小姚纔承認收取15元的“保護費”。“當時他把15元還給家長,我們也對他進行批評教育。”葉老師說,雖然小姚學習成績不好,但平時表現還可以,向小潘收取“保護費”,也許是一時頭腦發熱。
雖然錢退了,但從上周起,小潘便沒有去上課,說是擔心遭報復。對此,政教處主任林老師說,希望小潘先回學校,如果出現遭報復的情況,學校會進一步批評教育小姚。
市教育局:將關注事態進展
針對此事,漳州市教育局德育科鄒科長表示,將關注該事件的進展,敦促事件解決,他覺得,在這件事情上,老師、家長都應該做一些努力。
首先,學校應該從保護學生安全的角度,重點關注、保護小潘,以打消他的顧慮。另一方面,只要沒有涉及違法,對於未成年人錯誤行為的教育,學校以懲戒為主,對小姚繼續施加教育,要讓他認識到繼續這種行為,會造成嚴重後果,讓他改正錯誤。此外,學校還應該積極與家長交流,動員小潘到學校上課。家長也應該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管教孩子,不能放任孩子不到學校上課,如果孩子因不到學校上課出了一些問題,家長要負責任。
針對小潘的情況,漳州陽光心理諮詢中心的國家二級心理諮詢黃文蘭建議,首先,老師和家長要密切配合,家長要護送孩子上學,老師在學校裡要時刻關注這個小潘,給他充分的安全感。其次,老師可以引導小潘把注意力轉移到學習上來,從學習上建立起新的自信,還可以發動班乾部一起關心小潘,讓小潘在好的人際互動中感受到被同伴接納,消除孤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