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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徐柯(文中均系化名)是湖南一高校的在讀研究生,在與女友的感情糾葛中,不同意與女友分手,一再要求要問個究竟,衝動之下發生衝突,企圖殺害女友及阻攔的女友母親。2013年1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徐柯提起公訴。
2009年,被告人徐柯在學校結識了比他低一屆的學妹,兩人慢慢地發展感情,進而確立戀愛關系。兩人在校期間,一起吃飯,一起學習,一起出去玩耍。在一起的時候,費用基本上是由徐柯支出,在校期間約付出近4萬元。而徐柯家裡條件並不好,只有母親在家做農活,經濟來源主要靠他姐姐在廣東打工。姐姐打工相當辛苦,省下來的錢都給了徐柯,因此他格外珍惜與女友的關系。2012年10月,因女友提出分手,被告人徐柯不同意,要找其女友當面問清楚。在幾次得不到所謂的解釋又遭遇女友母女的冷淡對待之後,徐柯對女友以及其母親產生了憤怒。
2012年10月8日18時左右,被告人徐柯在背包裡藏了一把水果刀,在株洲市石峰區找到了女友及其母親,要女友向其“解釋”清楚,之後雙方發生爭吵。徐柯一時衝動,遂從背包裡拿出水果刀對女友及其母親連砍十餘刀,經鄰居制止刀纔被奪下。經鑒定母女均為輕傷。案發後,被告人徐柯支付被害人女友及其母親醫療費36617.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