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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內的教師正常調動工作,竟被索繳總計6000元的“編制使用費”和“人事代理費”。這樣的怪事發生在江西萍鄉上栗縣,近日多名教師向媒體曝出此事。2月5日,本報記者進行了采訪。
當地教師告訴記者,2012年8月,上栗縣某鎮中心小學一位教師調至另一學校,但在辦理調動手續時,被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取“編制使用費”3000元、“人事代理費”3000元,總計6000元。據了解,與這位教師有相同遭遇的有20多人。
“6000元相當於3個多月的工資,交這錢沒有依據,不合理。”一位已交費的教師表示,自己敢怒不敢言,畢竟要在這裡長期工作,調動工作又不容易,迫於無奈只得交錢。不過,也有教師堅持不交。
記者在收費發票(見圖)上看到,收入項目一欄寫的是“單位與個人往來款”,備注上寫的分別是“編制使用費”和“人事代理費”,發票上蓋著縣編辦、縣人保局的財務專用章。
該縣編辦主任秦國慶表示,收了4名調動教師的“編制費”。根據他的說法,收取編制費主要是為了平衡全縣教師資源,使城區與山區教師結構更合理。“城區教師編制都滿了,而山區老師不夠,不願去,教學都沒法組織。”但教師們卻反映,需要調動的20多名教師中,大部分都已經繳納“編制使用費”和“人事代理費”。
此事被曝光後,秦國慶表示,已經召開主任辦公會,退還所收的費用,並“迅速采取整改措施,汲取教訓。”
而收錢的另一單位——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也承認收了錢。局長況德萍說,確實收了10多位調動老師的“人事代理費”,大約3萬多元。給出的理由是:一些老師長期在山區小學或偏遠地區任教,因為需要照顧家庭而要求調到城郊學校,由於提出這種申請的老師比較多,為了控制都往城區或城郊調動的趨勢,所以收取這筆費用。不過況德萍宣稱,“最高的收3000元,有的收1000元,有些在山區或偏遠地區工作10多年的老師,分文未收。”
況德萍說,因為一些教師不願意在偏遠地區教書,要求調到縣城,導致偏遠地區師資力量不足,而城區教師卻嚴重超編,造成浪費。而在偏遠地區教書的教師每個月都是有補貼的,“收取調動教師的‘人事代理費’,是想讓偏遠地區的師資力量能夠得到保證”。
在況德萍看來,收取“人事代理費”有政策依據,但也承認這個措施不合理。目前,上栗縣人社局陸續退回收取調動教師的“人事代理費”,並表示將正常為這些老師辦理手續。
而上栗縣教育局局長黃賢海表示,2012年暑假,該縣教育局對部分教師進行了崗位調整,下達調令時,並未收取任何費用。對於教師們在辦理編制手續時,人保局和編辦的收費之舉,教育局不太清楚,“現在教師有較大反應,已退了費”。
盡管從收錢的縣編辦和縣人保局,到“不知情”的教育局,都宣稱已經退費,但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有部分教師未退費用。有教師甚至表示,因為怕打擊報復,或被“穿小鞋”,不敢去人保局、編辦退這筆錢。
經了解,收取類似不合理費用在該縣已不止一次。有2012年新招聘的教師反映,2012年10月,他們參加工作不久,即被告之要交2000元的“入編費”。如果不交錢,直接退回檔案,不給上編,也不發半年以來的工資。據悉,2012年上栗縣教育局分3批招聘了150多名新教師,基本都收到了上述交錢要求。
對此,秦國慶承認收過“入編費”,但只向40多名新招聘教師收了4萬元“入編費”。“收這筆費用,主要是為了建檔案,實行實名制、信息化管理。這樣的費用主要由當地財政負擔,考慮收取一點費用彌補不足。”他宣稱,現已全部退還,以後也不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