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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取消公辦普通高中借讀生學費標准外,其他收費標准仍然不變。昨日省物價局公布了我省今年春季學期中小學收費標准。具體收費標准市民可在省物價信息網上查詢,若有違規收費可撥打12358投訴。
據了解,從2013年春季開學起,我省取消公辦普通高中借讀生學費標准,嚴禁公辦普通高中在擇校生之外以借讀生等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收費管理的其他政策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其中,省級標准化高中每學期學費為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農村普通高中200元。普通高中擇校生擇校費為西安市的省級、市級標准化高中及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別不超過1.5萬元、1.2萬元、0.9萬元;其他地市分別不超過1萬元、0.8萬元、0.6萬元。西安中學、西安高級中學、西工大附中、陝師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鐵一中、長安一中、西安市83中等8所學校每生三年最高不超過2萬元。學校收取擇校費後,不得再收取學費。而服務性收費中的伙食費按各設區市物價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核定標准執行,向自願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