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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學期拉開帷幕,對大多數家長[微博]來說,為了給孩子收心盡快進入學習狀態,幫孩子訂新學期學習規劃成了大多數家長的家教第一法則。
可是近日有不少家長向本報教育工作室吐槽:跟孩子制訂計劃容易,制訂計劃時孩子也很配合,可最後大多不了了之,成了半拉子工程。新學期計劃要怎麼制訂纔能不“重復過去的故事”?
他山之石
美國母子的“契約”
近日,美國媽媽跟兒子訂“契約”的一則微博爆紅網絡。
一位美國母親為13歲的兒子買了部iPhone做新年禮物,為保證兒子在使用智能手機的同時學會節制和承擔責任,這位美國媽媽為兒子擬定了一份多達18條的使用“合同”,包括:“我在任何時候都有權知道這部手機的密碼”、“不可以忽略爸媽打來的電話”、“如果手機掉馬桶裡了、掉地上了或者丟了,你必須對因此而產生的維修或者購買新手機費用負責”、“如果你因為這部手機將學習或生活搞得一團糟,我會將手機收回”……最後這位媽媽還補充道:“我希望以上的這些條款你能夠同意,實際上這份合同裡面所列的注意事項不僅僅適用於這部iPhone手機,也適用於我們的日常生活。”
據稱,此位老媽的做法在美國很普遍,符合美國“契約精神”。
家長苦惱
孩子執行計劃總是虎頭蛇尾
家有初三學子的長沙市民詹女士過年期間也面臨這樣的事情。在孩子的強烈要求下,她為孩子買了一部iPhone。在交付手機時,詹女士也跟孩子訂了“幾不准”。不過,寒假還沒過完,詹女士就發現情況失控了:孩子手機全天隨身帶,晚上偷偷在被子裡跟同學QQ聊天——最後詹女士只好向美國媽媽學了一招:“如果你因為這部手機將學習或生活搞得一團糟,我會將手機收回。”當然整個過程很不愉快。
小學低年級孩子家長曹女士則吐槽自己“失敗”的寒假計劃:由於計劃春節出游十天,曹女士剛放寒假就跟孩子商量了學習計劃,把寒假作業分割成幾小塊安排,“安排得好好的,最後全走樣了,回來的那天飛機晚點,凌晨兩點多纔到家,第二天8點學校報到,最後欠了一堆作業。”曹女士無奈地說。
現在又要制訂新學期計劃,家長們苦惱了:到底怎樣纔能復制美國媽媽的成功,讓計劃貫徹到底,圓滿成功呢?
專家建議
學習計劃要目標少,可執行度高
“3至10歲的孩子,是學習能力養成的最佳時期,一定要培養孩子自我學習的能力。”姚紅說,每位家長都希望孩子不要輸在起跑線上,但制訂學習計劃一定要充分與孩子溝通協商。
姚紅分享了她跟兒子一起制訂學習計劃的過程:“讓孩子自己訂計劃,家長引導時不要顯得太主動,以免孩子起逆反心理。我兒子開始把時間制訂得太滿,反而是我提醒他要留出玩和運動的時間。”姚紅認為計劃目標要訂得相對較少,這樣可執行度纔高。
“孩子是學習計劃的執行者,家長則是監督者,定期檢查孩子完成情況並根據實際情況幫孩子調整學習計劃;一定要在孩子完成一定階段的學習任務後給一點‘甜頭’。大人都需要績效考核激勵,何況孩子呢?”姚紅建議。
計劃執行不下去,責任全在孩子?答案是否定的。沒有按計劃完成任務,要分析是什麼原因,對癥下藥,采取措施。芙蓉區小語會理事長、資深教育專家李娟娟老師建議,學習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經雙方同意應及時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