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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懂卷面題型分布,忽視多選、不定項選擇題
為什麼沒有備考的法律專業學生也會考個300分上下,因為單選題的150分,他至少拿個120分左右;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的300分,他最多也就拿90分;卷四的主觀題150分,能拿個95分左右。通過與沒有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差距就是多選題和不定項選擇題。考生備考、參加輔導班的真實內涵就是提高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的通過率。除此而外考生間單選題、主觀題差距可以忽略不計。這也就是我為什麼建議司法考試400分變革為600分制,600分還要變革為800分制或者100分制,甚至1200分制的原因。單選題、主觀題對於考生狀態穩定,輔導不輔導都可以達到考試要求的狀態,而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不同,非常難。每題給3-5分是實至名歸的。
2、無法客觀看待輔導
輔導對於考生不是必須參加的,但是,如果其他考生參加了,你就必須參加。這樣纔可以求得公平,纔可以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對於司法考試輔導大家既不要神奇話,也不要妖孽化。目前司法考試輔導就是梳理部門法體系,從前也是如此,只不過從前的老師都是博導、碩導、從命題組出來的,有的還是命題組組長,對司法考試很熟悉。這裡有一個應試輔導認識問題,大家都在宣稱自己是應試輔導,那麼請問你怎麼幫助考生提高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的正確率?其實是無能為力的。應試輔導的水准曾經有一二人達到過,一個已經是“桃花源中人”了(我們現在只能聽他從前講授的錄音了),另外一個講的不是六法之大法。但也是僅存的一顆碩果了。
3、熱衷內幕獨家信息
有的同學由此偏好,認為這個市場有秘籍、寶典、內參、內幕信息,想走走捷徑無可厚非;但是這一點要是被輔導機構利用了,考生就叫苦不迭了。有考試就有作弊,作弊衝擊考試制度,也使其日趨完善。如果那個同學真是想走捷徑,我覺得支邊、牽戶籍,弄個B、C類證書亦可。
4、備考可以前松後緊,切記前緊後松
備考越到後期大家越是緊張,越覺得局促不安,覺得時間不夠用。其實大家都是一樣的感受,這是正常的、利於考生通過的狀態。我之所以要寫這一點,就是看到有的指南、攻略、心得胡扯什麼考前放松兩天之類的,純系誤導。如果一個考生備考前緊後松,考前放松、懈怠下來,那就前功盡棄,是100%通不過司法考試的。
5、備考是應試的功利行為,不是為了完善部門法知識體系
備考是一個為了短期內提高自己的應試能力的功利行為,不是增加法學修養、完善部門法知識體系、提高自己的法學視野、增強自己的法律思維能力……等等,如果你基礎太差,也許有些許幫助。如果一個考生認為在半年內能夠完善一個部門法的知識體系,那他真是曠世奇纔;其實許多授課老師的知識體系還很不完善呢。
大家備考就是通過司法考試,在這樣備考活動中想脫穎而出,唯一的就是提高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的正確率。千萬不要抱著對部門法理論深造的態度。
6、復習計劃要隨時動態調整
許多備考攻略、指南、心得都宣稱:制定完備的復習計劃,並貫徹執行。這又是胡扯。什麼是計劃,計劃就是要調整的安排;每個計劃都無法按部就班的得到實施,也無法100%貫徹完成。司法考試是包容力極強的考試,她容忍40%的錯誤率。我們的考生在備考中要學會動態調整備考計劃,你的計劃完成60%就算成功。因為,大家最初制定的計劃都是很完美。人的想象力是無邊的,執行力是極為有限。“思想有多遠啊,我卻裹足不前”,這往往是備考中的真實狀態。畢竟我們的司法考試輔導還處於低端狀態,對考生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的提高還是無能為力。
每個考生都會或多或少的踏入以上的12個誤區,希望大家不要在誤區滯留太久(誤區會降低學習效率、耕耘和收獲比例懸殊,盡管如此在誤區中努力,也比在誤區外彷徨要好得多)。記住司法考試是包容錯誤的考試,備考也是如此,你的錯誤只要在40%以下就可以。如果我們無法提高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的正確率,那我們想想,能否把我們的整體的錯誤率壓低到40%以下,如果可以,你還是能夠圓滿的通過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作者:黃甦 國家司法考試培訓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