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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備考都或多或少走一些彎路,進入誤區;但只要稍加注意,及時給予糾正就會走出迷津。每個人都有備考的誤區,有誤區並不代表通不過司法考試。誤區有一部分是輔導機構造成的,大家也許不明白,簡單比喻,現在被股市套牢的股民可謂哀鴻遍野,誰之過,券商和一天到晚鼓動交易的所謂分析師,還有就是幫助散戶理財的經紀人。現在很多的行業還都是殺雞取卵的運作模式。
1、熱衷購買魚龍混雜的參考、復習資料
司法考試是由司法部考試中心組織舉行,考試中心指定的“備考三件套”是考生備考復習的“規范性文件”,三件套的輔導用書、法律法規、命題人的試題解析加在一起已經800萬字。考生切記不要再購買其他資料,現在所有的備考行為實際上是圍繞“減負”這個核心。有一個同學的家長和我認識,快遞來50斤左右的書,我把這一紙箱子書籍交給這個考生問他:這些書你打算看嗎?他說:“要看呀,慈母寄來的”。我告訴他:“現在我可以隆重的宣布:你在孟母般的慈母協助下,已經正式告別了今年的司法考試”。
大家都知道司法考試缺考率很高,壓垮“備考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往往是社會機構的輔導用書、資料、題集、重點法條及指南攻略。
社會輔導用書的發端,是基於行政許可法而介入這個市場,要和三件套拼個高下。司法部的三件套就足以滿足司法考試復習需要了,大家可以觀察到過關的考生,手不釋卷的只有三件套,考不上的考生手中都是“二十、三十幾件套”。
2、只知閱讀、聽錄音,忽視記憶與練習
閱讀是備考的基本功,花去了考生70%以上的備考時間,許多考生熱衷閱讀,熱衷聽老師授課錄音。聽授課錄音是對的,可以帶動閱讀,提高閱讀效率,幫助考生尋找重點、刪繁就簡。但是,閱讀是無法使一個考生通過司法考試的,最多能考個340分,因為考生不可能做到帶著問題閱讀,即便有問題,也是知識層面的淺顯問題,而不是運用層面、考題層面的;要想通過司法考試不投入的記憶、做題是不可能的。閱讀是備考中最為輕松的備考行為、考生一定要在8月份昇華到記憶與練習的備考狀態。
3、認為部門法知識掌握好了就能通過
部門法知識點掌握好了,只能算一個大廚買來一筐蘿卜一籃子青菜,怎麼燒菜纔是根本。部門法知識點掌握好了,和運用好還有相當的差距,司法考試是考核法律知識的運用問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是法學家的實務思維和理論思維的結合。如果一個考生不能把學到的法律知識落實到試題,所做的一切對司法考試而言都是紙上談兵。
4、大量練習但是無法生成題感
題感何物,就是做題的感覺,心摹手追,如有神助是也。凡是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在答題中都會有這種體驗,也能夠理解我表述的這一做題的境界。大量練習生成不了題感原因不外乎:1、做的試題質量不高,是社會機構的野題。2、做題的強度、時間達不到訓練的要求,沒有規范的要求自己,比如你做去年真題的卷二,就要在下午,按照考試的時間規定、認真作答。3、閱讀輔導用書的功課沒有紮實的完成,貪多求快,匆忙上試題練習,反而適得其反。4、作對的題目放過了,沒有和試題解析核對答案,這也是受到其他攻略的誤導造成的。做對的試題也要研究,考生在單選題題中蒙對的正確率很高,許多屬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同樣的考點放入多選題中他100%的做錯;單選題如果增加到8個選項,他也80%會做錯。5、做題只停留在做,而不看命題人的試題解析,很難使自己的應試能力昇華到更高的層次。
5、獨學無友,乃司考禁忌
獨學無友違背了我們從小就養成的學習習慣,司法考試的考生上輔導班主要的目的是獲得學習的氛圍,這一點是核心。身邊多接觸高水平的司法考試考生對自己的提高幫助很大。彼此激勵,追求上進。如果身邊考生水准不高那將是適得其反。
6、要遠離劣質習題集和所謂真題解析
每年被劣質習題集和所謂真題解析誤導的不在少數,這些東西就像病毒、瘟疫一樣傳播著,為什麼,因為他不同於正規的試題和解析,他在某些方面刻意的迎合考生、市場,求得銷售而對考生造成的損害在所不計。
另外就是所謂的學習軟件、手機閱讀、電子書等等,都在分散考生的精力、切割著考生的時間,降低著備考的效率。當然,推銷者會說的很神奇,但是推銷者萬萬不會使用它備考參加司法考試。(作者:黃甦 國家司法考試培訓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