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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下四件套,目前僅司法部考試中心主編的輔導資料已經達到了800萬字,也就是我所說的“欽定三件套”,即輔導用書(原指定用書)、法律法規和試題解析,外加大綱。這四件套是考生備考的圭臬、法寶。對考生來講是考試的“規范性文件”,地位僅次於司法部的考試公告。我們來看去年的輔導用書383.4萬字、必讀法律法規200萬字、試題解析少說也是200萬字、大綱10萬字左右,可以忽略不計。10年前中國青年報著名兩會報道記者王亦君和我寫過一篇3個月裡怎樣攻克500萬字的復習資料,是10年來司法考試備考最為經典的文章,也是被轉載最多的。題目是《3個月裡怎樣攻克500萬字的復習資料》(見國家司法考試網www.bjsf.com )。
這篇文章目前為止也是互聯網上轉載最多,被改頭換面剽竊最多的備考文章。三件套這個提法也是在這篇文章裡第一次使用。每一個考生備考首先必須購買三件套,然後要搞明白大綱、輔導用書、必讀法規這三者之間的關系,這樣纔能保證科學合理的展開復習備考。在這之後司法部有主編了國家司法考試試題解析,就完整的形成了我們說的:欽定四件套。至於輔導用書(指定用書)現有稱之為“三大本”者,足見此行業人員之粗俗而無品。沿襲指定用書的叫法至妥。
一、考試大綱
大綱對考生來講是可買可不買的,也是可讀可不讀的。大綱的編寫一般是在每一考試年度的第一個季度就已經完成了,編寫大綱的編寫者大多數也是輔導用書的主編,大綱最核心的作用是規定司法考試的范圍,它主要是用於約束輔導用書編寫者的。為什麼這麼說?凡是讀過輔導用書的人都明白這一點,輔導用書的章節目錄和大綱完全一致,一個字不差,而輔導用書的主編所做的工作實際上就是把大綱作內容的具體化、條理化。聰明的考生一般都知道這一點,所以很少購買大綱。
大綱這本小冊子對考生來說唯一具備可讀性的是:《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說明》。這個說明可以告訴考生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的要求、核心的變化、題目和卷面的設置、單選題、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做答的方式、論述題的要求、以及考試的時間等等。這一個簡短的說明每個考生是必讀的。因為它是一個考試的規則,像世界杯足球賽一樣,參賽的球員要熟悉球場的規則。
至於考試會不會超過大綱所規定的內容還要看必讀法律法規,必讀法律法規增加的一些司法解釋可能大綱裡沒有涉及,但必讀法律法規裡有就可能考,考了也不屬於出了考試范圍的。
二、輔導用書(指定用書)
輔導用書(法律出版社出版)每一個考生都會認真細致的去讀,因為它是考試大綱的具體化和系統化。輔導書是完完全全在大綱的指導下編寫的。輔導用書忠實於大綱,把輔導用書所有的章節題目(也就是輔導書的粗體字)歸納在一起就是一個完整的大綱。唯一缺少的是大綱中對各部門法的基本要求。
有些部門法如法理學、法制史考題的標准答案基本上是以輔導用書為准。輔導用書編寫學者們在其中闡述的觀點都是目前的“通說”,即便你有很好的、很前沿的個人見解是不允許寫上去的。輔導用書各部門法的主編是統領這個部門法寫作的,其他參與進來的編者編寫的內容是按大綱和主編的要求去寫,要受到主編審查,輔導用書編寫是主編責任制。輔導用書的主編一般是由有很高學術地位,在自己從事的領域是學術權威。主編如果不參加出題工作一般是允許參與司法考試輔導的;可是大多數主編都是要參與到出題工作當中來,而且許多人是核心的拼題組成員。許多主編是大綱、輔導用書、考試試卷拼題組成員一條龍走下來,中國政法大學著名的法理學者舒國瀅教授就是這樣的情況,每年編寫大綱、做輔導用書主編、每年都是拼題組成員。
輔導用書是備考司法考試的法律教材,是司法部欽定的官方版本。教材類我建議考生只購買這一套,當然社會上的版本很多但都是社會力量編寫的。一個考生如果購買了2套教材式的輔導書,通過司法考試的幾率已經降低了,精力畢竟有限,經濟角度也沒有必要這麼破費。司法部主持編寫的輔導用書在近幾年版本已經相當穩定了。
今年的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民事訴訟法、著作權法、環境保護法會成為考核的重點,還有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尤其是民訴法和刑訴法要格外關注。這部分內容考生都會給以很大的重視,而新增加的或做了全面修改的法律法規一般來講考生壓力反而要小多了。因為新內容所出的題目設置難度都不大。隨便一個考點就可以做成考題,出題人沒有必要顧忌到和以往考點的重復、沒有必要做題目設置的深化和命題思路的變化。新內容的題目也只會在這個法律重點、考點上設置,但很少深入設計,跨部門法設計的情況會出現但是不會深入。在新增加的內容上考生一般成績都比較好,不會因為這部分內容拉開考生彼此之間成績上的差距。
至於法制史今年仍在考試范圍內,對於司法考試考法制史我一直有一種觀點,這個部門法放到司法考試當中考可以增加考生的法治觀念,法律我們學的都是平的(坐標的橫軸),唯有法制史是縱的(坐標的縱軸)。要想學好學通法律法制史,也就是法律的歷史必須了解、精通。尤其是做學問,你不了解這個部門法發展的完整過程是不行的,尤其是西方法治思想的發展歷史尤其要加以重視。學好了法制史,你的法律坐標纔可以形成,纔可以談做學問呀。在司法考試考核的14門部門法中已經穩定下來了,大家也加以重視。
三、必讀法律法規
必讀法律法規對考生來講是很核心的內容,這一冊有兩百萬字的法律法規匯編,除了輔導用書中法理、法制史的內容它不包括,其他的都有。司法考試范圍真正的界定在法律角度實際上體現在這本必讀法律法規當中。目前的司法考試法律層面的考點都已經考得差不多了,更多考察的是最高法院相關的司法解釋。當然也會有最高檢察院的司法解釋,不過相對於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來講考得要少多了。輔導用書許多的內容實際上是對司法解釋在做說明、闡述、詮釋。像《民法通則》法律就這麼點內容,而司法解釋內容很多。必讀法律法規是由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這也是歷年形成的慣例,所以大家必須購買到政法大學出版社的這個版本。必讀法律法規實際上是對考試大綱的一個彌補,考試大綱不方便羅列的內容都在必讀法律法規當中體現了。所以我說司法考試的范圍要准確的掌握只有看這兩點:一、輔導用書的目錄、章節題目。二、必讀法律法規的目錄。如果有的考題在大綱當中沒有體現出來,在必讀法律法規當中肯定可以找到,所以不能說這個考題出了考試范圍。而這一本法律法規講的很明確是必讀法律法規,是由司法部主持匯編的。
四、國家司法考試試題解析
考生的2013年備考進程即將開始了,考生整體上、大量的時間用在閱讀輔導用書、上輔導班、聆聽隨堂授課錄音上面,以上備考方式,佔據了80%考生的備考時間,這80%的時間投入是必須的。因為,如果沒有這80%就沒有備考了,試題的演練不是空中樓閣,是以紮紮實實的閱讀、理解、聆聽為前提的。人類的認識能力仿佛就是動物的消化、吸收能力,吃了大量草料,通過消化系統提煉、萃取、吸收一點點精華,其餘大量的沈渣都排泄掉了。這也和人生的狀態一致,人的一生大部分時間是很無聊的,恰所謂:不做無聊之事,何以打發漫漫人生呀。試題解析是精華,是富含營養的高檔補品,但是進補要恰當,要講究方式方法。司法考試舉辦11屆了,這11屆的試題足以幫助考生備考、並通過司法考試。大家完全可以放棄所謂的測試題、模考題等等這些江湖試題。
這11年積淀的試題含有各種難度要求、各個部門法、各種變化的出題思路、模式。如果一個考生每兩周做一套歷年試題也要半年時間,而我說的兩周一套速度已經很快了。每年題目的構成基本都是這樣的規律:容易的25%、難的25%、更難的25%、最難的25%,考生可以打破卷面結構,在備考初期,做真題的25%容易的題目,這樣就可以放棄粗制濫造的測試題;在5月份開始做25%難的歷年試題,不要接觸社會上的雜題和案例分析之類的題目;在7月份,做更難一些的題目,千萬不要做所謂的模考題;9月份適當看看最難的試題,如果你不想做狀元,不想聲淚俱下的發表“獲獎感言”、心得體會,建議放棄。
司法考試制度建立初期,我就提出輔導帶來的誤導問題,輔導是一件毀譽參半的事情。比如說:這些年我們在填飽肚子的同時,填鴨式的塞了多少轉基因食品、危害類食品、催肥肉制品、有毒食品,不得而知,“三氯氫胺呀”。解決溫飽的同時,我們深度的透支了健康,而我們拒絕食物我們誰也做不到。在這樣的社會進程中,背景條件下,沒有人再質疑我說的“誤導論”了。
國家司法考試試題解析一書對每道試題的解析都由以下部分構成:一、試題本身、二、參考答案、三、主要依據的法律規定、四、考點、五、設題陷阱、六、常見錯誤、七、解題思路和方法分析。
這套試題解析規格之高令人咂舌:解析人是出題人;考試中心組編,考試中心是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機構;這也就預示著試題解析具備了和司法部輔導用書、制定法規一樣的地位。如果你的解題方式、思路、答案和這套試題一致,而未得分,你完全可以據此提出異議,並獲得糾正。這是社會上的試題解析無法相提並論的。這套試題解析完全具備了備考標准、圭臬的作用,在這個試題為王的司法考試備考年代,對這套試題解析的認知、態度不但決定了你的備考方向,而且也決定了你的考試命運。
綜上所述大綱、輔導用書、必讀法律法規、試題解析這四者的關系就很明確了,輔導用書和法律法規是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考核的全部內容和范圍;兩者是互補的,只有兩者結合纔可以准確的知道,考生參加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必須掌握的內容。大綱是輔導書編寫的章節目錄。而輔導書是大綱的具體化、條理化、體系化。所以對一個考生來講輔導用書和必讀法律法規是缺一不可的,而大綱則可有可無。司法部主編的試題解析式考生備考的法寶和圭臬。考生最終不能忽視的是這四件套,其最終的落腳點是試題,試題解析一定要做為第一大功課來完成。
最後談一下關於寫備考文章的觀點,備考類文章難寫,難在寫出的內容要對考生負責。沒有心得或者沒有推廣、普及價值的文章不如不寫。司法部國家考試中心主編的四件套,也就是我說的欽定三件套加大綱是2013年國家司法考試備考考生的典謨訓誥。
我們大家想一想,如果把司法考試比作運動項目他是田賽、還是徑賽?抑或他是二者的結合吧。他既比時間,又比成績。但是,他肯定不是馬拉松,也不是接力跑;他不是勻速運動,而是加速運動。司法考試那天就是最後的衝刺,象短跑選手一樣釋放和爆發出自己所有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