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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接收函是畢業證的通行證。在平民教育的年代,一些學校對學生畢業證“過於較真”。湖南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日前有學生向本報反映,如果畢業班的學生找不到工作,不能向學校提供就業手續的話,畢業證就可能拿不到。該學院今年畢業的學生有1000餘人,在采訪中,許多學生覺得校方此舉不公平。
其實並不是“較真”,說白了就是明顯的條件交換。要想順利拿到畢業證,就必須提供已就業的相關材料。就業協議書也好,畢業生接收函也罷,前提是你要能拿出證明材料來。只是這樣的潛在要求不僅顯得強制,也實在經不起反問:畢業證只是反映學生順利完成了學業,過於密切地與就業情況掛上鉤,是否本身就隱含著某種不足以為外人道?
盡管新聞中並無直接的回應,但在我看來,讓畢業證有著證明就業的附加功能,只能說明當事校方仍在追求“好看”的數據。一些學校動輒宣稱學生就業率在90%以上,對比現實中不盡人意的就業悲情,高就業率的謊言幾乎一戳就破。但不少管理者仍然沈醉於此種數字游戲中,這可能既是一種慣性所在,也未必不正如新聞中一些學生所說的:有利於宣傳,有利於招生,也有利於其他更多的東西。
毫無疑問,較之一些並不那麼知名的高校,一張畢業證確實承載了太多人為期待的“工具性”,這從當事校方的王顧左右而言他中也可窺見。該校有關領導說,“可能是學生誤解了,學校從沒扣過學生的畢業證”,而要求提供就業手續,是為了便於學校的跟蹤管理——一個跟蹤管理的理由實在太可笑,當學生在校正常的領取畢業證權利也無法保證,又如何奢望學校在畢業後對學生呵護備至?
高位且被信服的學校就業率從哪裡來?它只能是更上層次的教學質量,一張甚至還捆綁了就業任務的畢業證,只能證明,有些教育者已經背離了這個邏輯太遠,而他們的“努力辯解”,不過是對此種背離的再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