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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中央部門均已公開三公經費使用情況,但是公益人士雷闖卻發現包括清華、北大等在內的大部分中國高校,卻沒有公開三公經費的使用情況。
2013年1月,雷闖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先後向全國113所高校寄出信息公開申請信,申請公開2012年三公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各項支出的具體金額。
之後,雷闖收到40所高校的回復,浙江大學等28所高校表示,2012年度決算待主管部門批復之後,將主動公開。目前,雷闖僅發現成都大學公開了2012年的三公經費。清華大學等7所高校未明確表示是否公開;西南交通大學表示暫不公開;首都師范大學等4所高校明確拒絕公開。
浙江大學的回復是:“我校按照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正在編制2012年度財務決算,該決算信息需報經主管部門正式批復。屆時學校將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主動向社會公開財務決算信息,並會根據國家關於信息公開的有關政策規定,依申請公開相關財務信息。”
成都大學的回復是:“目前我校正在編制2012年財務決算,經法定程序申請批准、主管部門批復後,學校將按照財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主動向社會公開財務信息,並根據國家關於信息公開的有關政策規定,依申請公開相關財務信息。”
近日,雷闖登錄成都大學計劃財務處網站,下載了《成都大學財政撥款三公經費2012年決算和2013年預算》文檔。但是,雷闖登錄其他表示將主動公開三公經費的大學的相關網站,尚未發現有公開的情況。
文檔顯示,“2012年成都大學‘三公’經費決算總額304.29萬元,201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總額304.2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2012年決算23.29萬元,2013年預算20.7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2012年決算104萬元,2013年預算10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2012年決算177萬元,2013年預算177萬元”。
而華東理工大學、西南大學、上海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等4所高校明確拒絕公開高校三公經費。
華東理工大學的理由是:“不屬於學校信息公開范圍,本辦公室決定不予公開。”上海師范大學和首都師范大學的理由中都提到了《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認為不屬於其中規定的應公開的內容,因此不予公開。
有意思的是,西南大學不公開的理由是:“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高等學校財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精神,您申請的事項與您的工作、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因此,學校暫時不能給您提供相關的信息。”而針對同樣的申請,河海大學的回復是,“將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高等學校財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財【2012】4號)要求,進行財務信息公開。”
雷闖表示:“針對相同的文件,西南大學和河海大學卻有不同的解讀,說明《通知》本身不給力。”
清華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揚州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南京醫科大學、北京職業政法學院、南京工業大學共7所高校表示,2012年度決算正在等待上級部門批復,或正在積極推進中,並未明確表示是否公開三公經費。
如清華大學的回復:“按照上級部門的部署,我校2012年度部門決算工作仍在進行、尚未完成,支出決算尚未得到上級部門的批復。”
揚州大學回復:“我校三公經費使用的信息公開工作,正按照相關要求在積極推進之中。”
此前,財政部曾在其官方網站發布《湖北專員辦認為高校三公經費管理混亂應予以整體治理》,調查報告顯示:“湖北專員辦在對華中科技大學預算資產財務檢查中,發現作為事業單位的高校,公費出國、公務招待和公務用車的三公經費開支金額巨大,會計信息不真實,反映出相對行政機關,高校三公經費問題嚴重,欠缺有效管理和控制,必須和行政機關一道進入整體治理范疇”。報告還顯示,國務院公布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要求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的規模和比例,但是《條例》尚未對事業單位三公經費管理加以規范。
為了提高高校工作的透明度,教育部在2012年12月20日印發《教育部關於做好高等學校財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不過,《通知》並未對高校的財務信息公開作硬性規定,對於中央部門所屬高校主動公開的財務信息,“原則上”應包括預算總表、收支總表等,而對於地方高校則“參考”執行,而且,“在此基礎上,各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公開有關財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