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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天津科技大學2013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針對天津市考生,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8個學科成績等第均獲得A的考生,簡稱8A考生。在安排專業時,一志願投檔的8A考生的前30名,優先按照第十三條安排專業。
在高考成績同等的條件下(指高考成績相同):
(1)學校在退檔處理時,先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先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
(2)學校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通過天津科技大學藝術特長生測試且合格的天津考生,依據天津市相關錄取規定執行。獲得A級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績的基礎上增加40分安排專業,獲得B級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績的基礎上增加20分安排專業,獲得C級的考生以其高考成績安排專業。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錄取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