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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術學校校長因欠債糾紛指使學生揮拳打人獲刑。7月3日,江蘇省徐州市豐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江蘇豐縣某武術學校校長劉恭正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對王壯壯等4名學生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一年。
為了要回欠款,劉恭正將欠款人王朝陽從家中帶到武校,在因債務產生爭執後,劉恭正示意練武術的4個學生對王朝陽實施毆打。經鑒定,被害人王朝陽的損傷程度屬於輕傷。
2012年11月,劉恭正想起王朝陽2008年從他這裡購買了一批汽車防凍液還沒付清欠款,就叫上一個朋友,開車將王朝陽從家裡帶到了辦公室對帳。劉恭正告訴對方欠自己2.6萬元,去掉零頭,還欠2萬元。
雙方最後敲定,王朝陽欠劉恭正1.8萬元。但是王朝陽表示,因為防凍液自身的質量問題導致自己也收不上來貨款,現在沒有錢歸還。
劉恭正很生氣,來到辦公室門,剛好看見不遠處幾個學生在跑步。劉恭正對最先跑到自己身邊的王壯壯說:“屋裡男的欠我錢不還,你去和他練練。”這時,其他3個學生也跑了過來,劉恭正一招手:“都去!”
4名學生都已成年,年輕力壯。在3名同學的跟隨下,王壯壯一把抓住王朝陽的衣服,拽到了院子南邊的練功房。一頓拳打腳踢,王朝陽便被打翻在地。王朝陽只得表示:“我還錢。”最後,王朝陽讓老婆借了1.8萬元通過銀行打進劉恭正的賬上,纔離開了武校。
辦案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劉恭正、王壯壯、李懸、郝牛、袁旺在主觀上具有故意傷害他人的犯罪故意,客觀上實施了傷害他人的行為,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