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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還在讀大學的林某,因為要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便去網上買了答案,後來順利通過了考試。
有了這次成功的經歷,林某覺得用這樣的方法賺錢挺快。他在網上找到了汪某。
為了能招攬“生意”,林某到杭州、紹興、寧波、舟山等地的高校裡面去貼小廣告。
他一人忙不過來,還通過一些兼職網站,找人幫忙貼小廣告,報酬每小時8~10元。
考生通過小廣告上留有的聊天號碼和林某取得聯系,談好價格後,林某就讓考生把錢匯到自己的銀行卡裡或者當面交易。
隨後,林某把這些考生的網絡賬號加進自己臨時組建的聊天群裡,在考試前和考試中,林某通過聊天群、空間將答案發布。考生則通過手機或無線電設備接收答案。考試結束後,臨時聊天群立即解散。
此外,為了更好的“服務”考生,在販賣試題和答案的同時,他們還會向有需要的考生出售無線電作弊裝備。案發後,紹興警方繳獲了一批對講機、線圈、橡皮擦、微型耳機、手表,甚至大功率的發射器。這些作弊設備最便宜的100元,貴的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我知道這事是犯法的,但我心存僥幸。”在接受檢察機關訊問時,林某坦言。
這個案子,還牽扯到林某3個大學同學,他們都是林某的下線。
辦案人員說,這三人,都是學法律的,其中一個還通過了司法考試,已在一家律師事務所上班。
檢方為何認定他們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去年11月22日,紹興越城警方將汪某等8人以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移送越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然而,檢察機關在審查過程中,發現汪某等人不僅販賣考試答案,還存在考前泄露考試試題的證據線索,而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試題在考試前系機密級國家秘密,這將很有可能涉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今年5月28日,越城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以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對汪某等人立案偵查。
要查證他們是否泄露國家秘密,他們所發布的試題和答案的時間點和准確率很關鍵。
辦案人員花了一個星期,核對答案的正確率,最終得出了結果:4場考試中3場考試考前發布的作文試題、翻譯試題和答案基本正確,而考試中發布的答案准確率較高。
隨後,辦案人員又奔赴紹興、杭州、寧波等地高校尋找曾購買試題和答案的考生。
最終,不少“考生”都證實,考前半小時左右所發布的作文題目、翻譯試題和答案都基本正確。
經教育部考試中心出具的相關文件證實,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試題在考試開始前系機密級國家秘密。因此,汪某等8人涉嫌故意泄露機密級國家秘密。
這個罪名更重,據《刑法》第398條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汪某等8人獲取的試題和答案也是從網上買來的,至於源頭指向哪裡,誰泄露了試題?警方目前還在偵查。
令人唏噓的是,涉案的8名年輕人中,其中6人具有本科學歷,包括3名法學科班生,有一人還通過了司法考試,原本前途不錯。